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在生活中,有手機的人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電話響起,接聽后對方能叫出你的名字,向你推銷保險,而你根本不認識他。而且每天還能接收到各種賣房、開發票的短信息。我們根本沒有把手機號留給他們,他們是怎么知道的呢?誰把你的手機號碼告訴了他人呢?
在記者的調查當中就發現,這種情況分兩種:一種是自己無意識的泄漏了自己的信息。第二種就是被別人故意泄漏和出賣。
先來說第一種,就是自己無意的泄漏了自己的信息。比如在一些售房和租房的網站上登記下了自己的信息,寫下自己的買房租房的需求,留下了電話號碼,這些網上的信息會一直保留,一些中介公司還有售房公司會根據客戶在網上留下的信息,給客戶打電話。有一個被訪者告訴記者,他5年前在網上留下了租房信息,現在還有中介給他打電話,問他要不要租房。
第二種就是手機信息被人為的故意的泄漏,甚至被人當作謀利的資源出售。在今年4月20日的工作,公安部統一部署了全國20個省區市的地方展開了一次集中行動,專門打擊非法出賣公民信息犯罪。這次行動就挖出了一名隱藏在成都市金堂縣某移動公司的內部員工項某,他利用職務之便把他能夠掌握的客戶的資料,賣給了他的大學同學陳某,陳某再把這些信息以更高的價格出售給一些公司,用來推銷保險、賣房、賣發票等等。另外,如果這些個人信息被賣給非法的調查公司,那么客戶的手機不止是收到電話和短信騷擾這么簡單,有可能被進行手機定位,而且還會被私家偵探跟蹤。
實際上是在金融、電信、醫療、教育這樣的部門,出于工作的需要或者是一些提供服務的需要,它需要獲取公民的個人信息的。有些內部員工有一定的權限能夠看到這些信息。雖然在這樣的電信和金融部門,因為行業的特殊性,在員工上崗之前,都進行保密培訓,簽署保密協議,但是出于利益的誘惑,有些人還是鋌而走險了。
除了之前的培訓還有這種防范之外,相關部門也采取相應措施來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
四川省公安廳網安總隊案件偵查支隊的副支隊長王亮:源頭上要把它遏制的話,應該是和這種信息的獲取或者使用的話建立一個相關的審計功能。比如他們獲取了這些信息,是不是應該在他們工作的范圍之內獲取這個信息,或者他們獲取這批信息以后他們干什么怎么用,使用渠道是什么樣,使用的方向是什么樣應該有一個記錄。這樣的話便于一旦出現問題以后進行一個反查,這樣也給他們增加了一些違法犯罪的心理負擔,給他們增加了一些非法犯罪的成本,這樣應該在源頭上對這種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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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手機個人信息泄露原因揭秘:已成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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