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綜合報道】近日,哈爾濱市工商局發起“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其中一項“萬人曬話費賬單”活動得到消費者熱烈響應,電信資費的計費標準再次引發社會爭議。
據《人民日報》報道,“按照現行的市話計費標準,如果通話時間在10秒以內,至少多收了6倍的費用,幾乎所有的消費者都存在被多收取通話費的情況。”2月13日,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對長期實行的固定電話基礎費和話費計費標準,公眾意見頗多。
市民張錦穎說:“為什么不能按秒收費呢?如今技術問題不是難點,關鍵是利益驅使,現行標準應該盡快叫停。”
黑龍江高盛律師事務所的高軍律師分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他認為,電信企業市話計費標準按照分鐘計算,顯然違反了上述法律的規定,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就多收取費用,侵害了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公平交易權,屬于霸王條款,消費者應該抵制。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市消協法律顧問邱寶昌認為,不足1分鐘按1分鐘收費是不公平交易,屬于計價不準確。他建議,可以四舍五入,不足1分30秒按1分鐘計費,超過1分30秒按兩分鐘計費,或者按秒計費,這樣比較公平。
通信業專家項立剛認為,計費方式確實涉及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問題,1分零1秒按兩分鐘收費,消費者并沒有享受到兩分鐘的服務。就算四舍五入,仍有不公平的問題。但是,按秒收費的話,存儲成本會大大增加,這樣有兩個問題:一是增加的這部分成本會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二是會占用大量社會資源,比如存儲資源。
項立剛舉例說,就像我們坐出租車,為什么不按米計費,或者按十米計費?計費單元沒有必要特別細。
他建議,要解決目前的爭議,運營商可以放棄一些利益:按分鐘計費,不足1分鐘按1分鐘算,不足2分鐘還按1分鐘算,不足3分鐘按2分鐘算,以此類推。這樣,運營商可能會吃點虧,但是肯定比按秒計費改造網絡和存儲花的錢要少。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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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電信收費引熱議 用戶疑惑為何不按秒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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