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近一個月的掙扎之后,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在12月2日發表了聲明,并向發改委遞交中止調查的申請,承諾整改寬帶接入價格等問題。發改委對電信、聯通涉嫌寬帶壟斷的調查被炒得沸沸揚揚,其中的曲折更是撲朔迷離,但是在這背后,有一點毋庸置疑,那就是通信業從體制到市場、競爭發展,都缺乏有效的法律規范。國內《電信法》從1980年提案至今歷經31年依然難產。通信業具備特別的行業壟斷機制和復雜的競爭體系,《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的處理面臨兩難,而《電信法》又難產多年,這次反壟斷調查牽扯出通信業寬帶發展的諸多問題該如何梳理?本報記者采訪了工信部專家委員會顧問、上海郵電經濟研究會首席顧問高仰止。
通信業“多頭監管”窘境依然
近一段時間,發改委對電信聯通寬帶反壟斷調查鬧得沸沸揚揚,事情未有定論,但是事件背后卻引發了我們對電信監管的很多思考。
高仰止認為,盡管經歷了四次改革重組,但是國內電信業“多頭監管”的窘境依然存在。電信行業的主管單位是工信部,但是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則需要對國資委負責,發改委負責投資、產業和技術經營管制決策。這樣的體制下,一旦監管部門發生分歧,對行業的影響可想而知。
通信業已經進行了四次改革重組,市場化程度已經很高,但是過去存在的監管、體制等方面的問題依然存在。高仰止認為,就拿此次“風波”來說,我們過去的改革重組實際上只是在形式上把一家變成幾家,但是變來變去,都是在壟斷機構上進行調整,并沒有真正的從體制,從市場競爭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考量,后續還需要更多的跟進補充。
過去的改革重組有兩種方式,一是增量改革。比如在寬帶領域,允許國內的其他網絡、民間投資,增加競爭者。但是因為通信行業本身的自然壟斷特性,增量改革只會引發更多的問題。另一種則是存量改革,然而,美國AT&T早期的模式在中國并不適用。
從相關的法律法規方面看來,目前電信業的主要法律依據是“電信管理條例”而沒有《電信法》,從這一點來說,電信業的監管體制是很薄弱的。在《電信法》難產多年的背景下,業內的專家學者也大多傾向于通信業需要成立一個統一的監管部門。 上一頁1 23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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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電信聯通承認錯誤 寬帶戰略需政策法律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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