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訊】(記者 柴崎)廣電總局近日規定稱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國各電視臺播出電視劇時,每集中間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廣告。“限廣令”一出,據說各地方衛視損失將不下200億元,對剛剛簽約的廣告商們來說更是雪上加霜。
在廣告播出方面,電視臺多年來與廣電總局“兜圈子”,此前其實就曾多次“限廣”,但都被電視臺化解。2009年總局頒布第61號令,明確規定黃金時間段(19:00——21:00)商業廣告播出總時長不得超過18分鐘;每集電視劇插播廣告不能超過2次,每次時長不得超過1分鐘。不少電視臺從中找到“漏洞”:片頭之后正片之前可以不算作是電視劇正式播放,不受插播時長和次數的限制,于是電視屏幕上出現大量的情況是:電視劇播出片花后,播出漫長的廣告,此后才是電視劇播放,依然導致不少觀眾的反感。
在此前的規定中,對于電視臺廣告播出違規,廣電總局的處罰措施威懾力并不大:“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下罰款”。這次重拳出擊,對“不聽話”的電視臺處以最嚴厲的懲罰,其中違規嚴重的電視臺可能面臨暫停商業廣告播出的嚴懲。
新規定剛剛出臺,不少觀眾就拍手稱快,“這天終于來了。電視臺的童稚們錢是賺不完的,賺了一點就可以了,該想想我們的利益了,不然的話就算你賺到了錢也會失去大量的群眾。”
有調查也顯示,93%的網友支持“限廣令”出臺,但有網友擔心,為了擠出廣告播出時間,會不會改變原來每集45分鐘左右的片長,使每集電視劇的長度變短,讓“片長適應廣告”。另外,電視臺或將針對電視劇制作專門的欄目、加大預告片的播出量,從中“撈回”因禁播中插廣告而帶來的損失。也有觀眾表示,被取消廣告收入的電視臺和電視劇制作方會另尋他路,在劇中植入大量的廣告。
不過也有不同的聲音。有觀眾認為,電視劇中適當插播也是給觀眾一個休息的時間,“畢竟誰會正襟危坐45分鐘不動把電視劇看完啊?看電視就是看個自由啊,想去倒杯茶,吃個酸奶啊,或者快速地沖個涼呢?廣電總局未免也管太寬了吧。”也有業內人士表示,電視劇其實非常需要廣告碎片時間,“看電影還需要尿點呢,好看的電影得憋尿,看電視的環境更開放,大家要盛飯菜、打電話,所以非常需要廣告碎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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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限廣令引發爭議 電視劇植入廣告或將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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