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征求相關部門和企業的意見之前,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李青就通過央視披露了正針對電信、聯通進行反壟斷調查。隨后,人民郵電報嚴詞批駁央視的報道,事情驟然變得戲劇化,引起了公眾的極大關注。
這次反壟斷法劍指電信、聯通是2008年該法生效以來首次涉及大型國企。公正地說,在國內眾多公用事業中,信息產業是發展得最好的,競爭也是最激烈的,沒有之一。在百度輸入“寬帶、競爭”,反饋頁面中會充滿“惡性競爭、打架、訴訟、降價”等字眼,要說基層競爭血淚斑斑也毫不為過,但電信和聯通卻成為了被反壟斷調查的首批國企,這難免讓人疑惑。
雖然人民郵電報已嚴詞批駁,但不管是央視的指責和人民郵電報的回應,都似乎有些糊涂,這讓事情有些撲朔迷離。但任何迷霧背后,總有自身發展的邏輯。要理順這其中的邏輯,可以順著事情的脈絡探尋下去。
國家發改委和CCTV的“實施不公平高價、搞價格歧視”的說法,其實是荒謬的和自相矛盾的。價格歧視這一方法,只能施加于廠商自己的消費者或客戶,而不能施加于競爭對手。既然是競爭對手,又為何要購買對方的產品和服務?強勢如微軟,當年也僅是在Windows中捆綁瀏覽器來打壓網景,而非把Explorer高價賣給網景。同樣也難以想象可口和百事聯合起來,對非常可樂進行價格歧視,把可樂高價賣給非常可樂。
不過,所有的荒謬都有背后的苦衷,所有的糊涂背后都有心中的明白。不管是CCTV的指控,還是人民郵電報的反駁,其實都是揣著明白裝糊涂,回避他們不愿觸及的方面。
荒謬的市場邏輯
反壟斷法是針對市場而言的,所以剖析這個問題就應該先從純市場角度出發,利用商業常識對寬帶接入市場進行理性分析,就會得到一個清晰的結論。
由于歷史原因,電信和聯通擁有兩張全國性骨干網絡,大多數內容提供商都在它們的網絡內,所以包括廣電、鐵通在內的寬帶運營商就必須依賴它們的網絡。為補償中國電信和聯通的骨干網投資,按照工信部規定,寬帶提供商ISP之間的網絡互聯互通進行的是單向結算,即其他ISP交錢給電信和聯通。實際上,這就可以看作廣電、鐵通等批發購買電信和聯通的網絡資源,再去分銷給消費者。從這個意義而言,它們只是電信和聯通的分銷商,而非完全意義上的競爭對手。同時,電信和聯通也有著自己的直營店,就如同一個廠家,既有分銷商,也有直營店。
在這種模式下,針對三種不同類型的用戶,電信和聯通給出了三種不同價格。根據報道,電信和聯通兩個運營商的定價中,每G每月寬帶接口,賣給弱勢的鐵通、廣電等運營商100萬元,賣給增值服務商10萬-30萬元,賣給內容服務商3萬-10萬元,這就是所謂的價格歧視。出現這個現象,是因為對于電信和聯通而言,ISP、增值服務商以及內容服務商并不是同等類型的客戶。網易、土豆網這樣的公司以及增值服務商和內容提供商等,實際上是為骨干網增加了價值,更像是骨干網的合作伙伴;而作為分銷商的鐵通、廣電則直接侵蝕了電信、聯通直營店的利潤,電信、聯通采取價格歧視,一方面可以擠占這些分銷商的利潤,同時使分銷商的服務變差,以提高自己的市場占有率。
在經濟學上,所謂價格歧視就是對同一產品采取不同的價格,這種做法可以說是渠道管理中司空見慣的。筆者曾經撰寫過有關Nokia串貨事件的文章,Nokia針對不同地區的分銷商制定了同一產品的不同批發價格,而且還采用了手機編碼、專門部門暗訪購買串貨手機、發現后罰款,甚至取消串貨手機質保等違法手段來嚴厲打擊串貨,保證價格歧視的順利實施,進而擠占分銷商的利潤。與此同時,手機價格是由市場上品牌之間的激烈競爭決定的,而寬帶價格則幾乎是由電信和聯通的直營店之間的激烈競爭決定的,所以,對分銷商實行價格歧視,幾乎和消費者面對的最終價格無關,而只影響廠商和分銷商之間的利潤分配。 上一頁1 23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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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評論:寬帶壟斷迷霧背后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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