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兩家通信運營商涉嫌寬帶接入領域壟斷,并遭遇國家發改委反壟斷部門的調查。消息昨日傳出之后,業界頗有觸動。有消息稱,若“事實”成立,這兩家運營商可能會收到巨額罰單。
消息的傳出較為突然,坊間的議論不絕于耳。很多人感興趣于此事究竟有什么不尋常的背景——這也并不奇怪。兩家電信大企業突然被公布遭到反壟斷調查,其中的來龍去脈自然為人所關心。
不過,這一事件更值得關心的,當是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是否真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下稱《反壟斷法》)。如有違法行為,那么當事企業遭到必要的懲罰,應是順理成章。就事論事,意義反而彰顯。
根據發改委官員透露的消息,在互聯網接入這個市場上,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場份額,并利用這種市場支配地位進行價格歧視。如對于跟自己有競爭關系的競爭對手,給出高價,而對于沒有競爭關系的企業,給出的價格就有優惠,涉嫌觸犯了《反壟斷法》。
很多時候,涉及大企業的事情,會在其自身孤立的影響之外,還可能產生標本效應。當《反壟斷法》的“達摩克利斯之劍”(Sword of Damocles)懸在兩家電信運營商的頭頂之時,人們可以看到,有“經濟憲法”之稱的《反壟斷法》絕不只是一段段嚴厲的法律文本。
《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已經三年有余。應該說,3年多來,基本平靜,唯一一次濺起較大水花的,是2009年商務部依據《反壟斷法》作出禁止可口可樂收購匯源果汁飲料的裁決。此前備受期待的《反壟斷法》,就在這樣的平靜中接受“檢閱”。
這并不意味著,《反壟斷法》在執行過程中缺少操作性,也不意味著,偌大的中國市場,竟然找不出幾個壟斷的案例來。立法與法律實踐之間,多少存在著一定的距離。不論如何,在中國式的市場經濟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反壟斷法》當更須擔當起為捍衛市場公平競爭護航的重任。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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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評論:期許反壟斷實踐彰顯法律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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