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基亞西門子通信(以下簡稱諾西)裁員事件日前有進一步擴大的跡象。
記者近日接到諾西上海分公司一名被裁員工的投訴,稱諾西的賠償金額不符合法律規定。該被裁員工還稱,諾西人力資源部一方面對其解釋 “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因為該崗位不復存在”,一方面卻安排其他人代替其職位,讓他由此質疑諾西裁員帶有“歧視”。此外,被裁員工企業年金的處理當前仍是一團迷霧。
諾西對此回應稱,公司不存在任何違法行為。
諾西裁員理由再遭質疑
在本報《諾基亞西門子在華裁減240個崗位 被裁員工指程序違法》(9月21日)的獨家報道刊發后,引發了輿論的關注。諾西上海分公司業務拓展部一名老員工張帆(匿名)近日再次向記者質疑諾西裁員的理由。
據透露,張帆已經在該公司工作16年。諾西8月初啟動大中華區240個崗位的裁員計劃后,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士找張帆談過雙方協議離職事項,但并未達成協議。
張帆拒絕雙邊協議離職的主要原因是他認為諾西裁員的理由不合理。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獲得的雙邊協議書中,裁員原因被諾西歸結為“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張帆表示,自己所掌握的一些諾西內部郵件顯示,自2011年4月30日至今,諾西簽訂了相當一部分訂單,業績良好,他認為這證明公司“經濟情況沒有發生重大變化,更沒有惡化”。
諾西7月發布的2011年第二財季報告顯示,報告期銷售額同比增加20%,虧損額同比也有所減少。
中國網絡法律網首席法律顧問趙占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諾西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公司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但是根據公司當前經營業績的表現,以這個理由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依據不充分。
“如公司一定要解除合同,應給予‘N+5’的補償。”張帆還表示,不排除尋求勞動保障部門的幫助。
員工:裁員不撤崗,職位被替代
拒絕雙邊協議后,2011年9月15日,張帆收到了諾西上海分公司快遞來的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按照該通知,解除合同的補償是半個月的工資。“連一個月的代通知金都沒有”,張帆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應該提前30天通知。他9月15日收到書面通知,正式解除合同的日期應該是10月14日,而不是9月30日,諾西還應支付9月30日之后的半個月工資。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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