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某運營商就網內用戶推出的任打業務,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簡稱“工信部)官員在多個場合均表示,禁止運營商采取“網內網外差別定價”等行為。工信部副部長尚冰在新疆通信管理局調研時表示,通信管理局依法監管市場,禁止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而采取的網內網外差別定價等違規行為。據了解,早在上月,工信部通信發展司司長張峰針也強調過運營商在競爭過程中不能違反網內網外差別定價的原則。
禁令本來是為保護弱勢運營商而設,而今這似乎反而成了弱勢運營商謀求突破的絆腳石;相關禁令到底是“保護罩”還是“毒藥”?禁令是否需要取消,一時引起業界廣泛討論。
禁令是“保護罩”還是“毒藥”?
目前,我國有三大運營商,每家各有自己的網絡,所謂網內外差別定價,指的是給自家網內用戶相互通話的價格非常低,但是要打別的網絡卻很高。“10年前,一個運營商給另一個運營商撥打電話或發短信,是實行網內一個價格,網外一個價格。”艾媒咨詢董事長張毅表示,在實行禁止網內外差別價時,越是具備規模的運營商,越占據優勢——最終造成了強者恒強的局面,導致國家有關部門不得不動手干預。
據了解,為保護處于弱勢的運營商并維護通信業內競爭,當時的通信業主管部門于2004年底頒布了《關于通信網內網外差別定價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對涉及固定本地電話(包括本地網無線接入電話)、移動電話、國內長途和國際及臺港澳電話通話費網內網外差別定價的資費方案,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暫停受理,各電信企業集團公司暫停審批。“該通知最初只規定了語音業務不能差別定價,其后大約在2009年開始,也禁止了短信實行差別定價。”一位通信業內人士如此回憶。
該禁令實施后,在當時極大遏制住了強勢運營商靠差別定價“滾雪球”、“強者越強”等局面;但讓人意料不及的是,伴隨著3G發牌,該禁令反而成為了弱勢運營商的絆腳石。最近一段時間,有處于弱勢的運營商打起了價格戰,并采取網內隨意打,撥打網外收取正常資費的做法。相關禁令一下子又從弱勢運營商的“保護罩”變成了“毒藥”——這屬于典型網內外差別定價,觸犯了相關原則,被處于強勢的運營商強烈投訴。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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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評論:放寬網內外差別定價禁令為時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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