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漳州市華安縣華豐鎮銀和村人,10多年前,我村數十家竹涼席加工戶響應政府號召,大力發展竹涼席產業。幾年前,經鎮政府同意后我們將加工廠從村里搬遷到本村境內沿江公路內外兩側,我們建廠之后不久,華豐鎮引進了綿良水電的建設,使得我們的廠房地點都屬于綿良電站庫區范圍內。
2010年6月21日,是大晴天,9點多,綿良水電站為了進行維修設備,要將庫區內的水放掉,就在當天拉起全部閘門放水。因為泰龍綿良電站建設跨度大,該地址河道相對較寬,蓄水量非常大,蓄水后水位非常高,并形成五六公里的庫區,而靠沿江公路這一側只有在離電廠一公里外的自用地建200米左右的擋土墻,其余幾公里都沒做,完全不符合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及防災減災的要求。而他們又長期蓄水發電,路基長期受河水浸泡、沖刷,已經使沿江公路外側水土嚴重流失,地基和公路嚴重癱塌變形和損毀。綿良電站沒有綜合考慮庫區沿岸沒有護坡、檔土墻和沿江地理情況,循序漸進逐個閘門間斷開閘,而是一次性全部打開,導致河內所有蓄水一下子下泄,高流速、大流量的泄水,對河兩岸產生強大的拉力,造成沿江公路路基多處塌方、溜方,使我們臨江而建的廠房多處倒塌、地基嚴重崩塌、裂縫,機器設備掉入河道。當天綿良電站僅僅派人和吊車將掉入河道的設備吊起了事,卻不對崩塌廠房進行賠償;據相關法律和2006年001號<<人民調解協議書>>第三條規定:“……或不合理的泄洪造成乙方群眾財產損失,由綿良電站對乙方群眾進行個人賠償。”我們又多次找泰龍電站相關人員協商賠償事宜,可他們以各種理由推托,推卸責任,甚至泰龍集團副總電話中揚言:“我們是合理放水,造成沿途庫區內竹涼席廠房倒塌,與電廠無關,要找政府上訪或上法院都行”。泰龍綿良電站的這種野蠻行徑,已引起村民對我們的遭遇深深表示同情,也引起了相當大的民憤,紛紛要同去泰龍綿良電站為我們討回公道!
我們農民無權無勢更無錢,僅僅靠雙手和汗水辦點小加工廠維持生計,這可是我們一家的命根子!給我們造成極度的生產生活困難,哪經得起這樣折騰!在投告無門,走投無路時,向 您尋求幫助,望您能給予重視,幫幫我們,解決我們的請求。
我們強烈要求:
一 泰龍綿良電站庫區,應做好護坡和檔土墻,做好水土保持,解除我們的危險。
二 被流失受損的房屋、廠房,綿良電站應進行合理賠償。
現距損害時間已近三個月了,已嚴重擾亂了我們的生活秩序和生活困難,希望有關部門能盡快協調泰龍綿良電站履行諾言,好讓我們能盡快恢復生產生活,以安民心,促和諧,保發展。
希望您能聽到一個農民的心聲!
也希望您能理解和體諒一個農民的苦衷!
我們翹首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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