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遼寧省瓦房店市土城鄉吳屯村一名老退伍軍人,曾為保衛共和國的邊疆獻出自己的“青春” 后來因職業病而轉業還鄉;是一個具有近六十年黨齡的老共產黨員。文革期間,也曾遭受到種種迫害,但始終相信黨,堅持黨的信念,從沒有動搖過。
在今天,國家的法制日益完善,在黨和國家千方百計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時候,我—一位七十多的老人,卻遭受到地方政府種種的欺壓和凌辱……
現在,我以一名老共產黨員,來控訴當地政府的種種打擊報復、剝奪我患重病兒子基本生存權利的違法行為,向全社會揭露他們的丑惡嘴臉。
1990大連檢察院處理村與大連十三局的蝦場轉讓合同,同時附帶對我口糧地污染的補償義務,轉讓給政府;協議生效后,鄉政府把蝦場改成鹽場,又造成二次污染,使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喪失。并且,將我原來鹽場股份也占為己有。
鹽場建成后,鄉政府沒有履行責任內的任何補償義務。為此我多次找到村、鄉兩級政府解決此事,兩級政府推諉搪塞,一拖再拖。沒辦法,我只好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要求補償我的損失。由此,引起政府領導的不滿,隨之而來,我受到兩級政府更加嚴厲的打擊報復,承受著非人的摧殘……
(一)政府為逃避責任,慫恿、挑唆黑社會對我家進行打、砸、搶、奪
陳X,系我兒前妻。十年前因我兒患病家境貧困而提出離婚。經地方法院判決,婚前財產用于抵償婚姻存續期間所欠債務,婚后育有一子歸其撫養。該人在拿到法院判決書當天就銷聲匿跡,從此混跡于社會,結識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丟下年僅五歲的兒子由我和老伴撫養。
2007年10月18日,陳某伙同姘夫(自稱自己是黑社會),突然闖入我家,拿出地方政府給其出據的“其土地分在我家的證明”,說我占了她家的土地,要求我賠償。不容我理論,就對我及我的家人棍棒相加,當場將正在秋收的我的女兒和我外孫子打暈,我的外孫至今還留下后遺癥無法治愈,用鐵鍬、鎬頭將我剛剛收獲的幾萬斤蘋果砸成一攤果醬,對還沒來得及收下來的蘋果搶劫一空。給我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60000余元。此后,陳某在政府和黑惡勢力的撐腰下,霸占我房產和果樹達四年之久。
四年來,我不敢出門,更是躲著陳某等人。即使這樣,我和我的家屬還是多次遭到他們的人身攻擊,我15次報警求助當地派出所,均被告知:“沒有出人命就不歸我們管,你們的事不要找我們,要去找政府處理!”無奈之下,我又穿梭于兩級政府之間,要求他們收回偽證和錯誤、違法行為予以糾正,鄉政府領導李某說:“你不是能告我們嗎?我們有的是辦法折磨你!讓法律專家也難以證明你的清白,他們來調查,我們就說:這是你的家庭矛盾!歸根結底,上頭是越不了我們政府這一關。你的證據他們根本看不到,答復上頭還不容易嗎?”無奈,我走上法律訴訟,兩級法院認為:土地承包糾紛應該找地方政府解決,駁回我對政府的訴訟請求。
在政府和法院之間的互相推諉情況下,萬般無奈,我曾多次寫信和親自向上一級反映我的情況,當上級的指示反饋到地方政府哪里,問題不但沒有得到解決,而且還遭到兩級政府更殘酷的打擊報復:組織處分、毆打、拘留,同時警告說:“你老爺子,沒有漂亮的臉蛋和金錢還想打官司,在當今社會門都沒有!”。個別領導還揚言:“如果你再上訪,我們就找黑社會把你干死!!”。
(二)政府為阻止我維權,暗中勾結黑社會,為其充當保護傘,使侵權進一步升級
2010年8月16日,我發現自己被霸占的房屋院內,蓋起了偏房,經查證,是經過政府部門“合法”批建給陳某蓋養牛場。隨后,我找到政府反映情況,要求政府收回批文,同時停止任何形式的進一步侵權行為。當天晚上19時許,六七名蒙面持刀歹徒突然闖入我家,把我和老伴捆綁起來毆打,然后說:“今天是來給你放放血!”,然后在我身上扎了5刀,威脅我不要再去告狀了,強迫在擬好的“協議書”上簽字,放棄所有權利。不答應就先卸下一條腿,這些人臨走時留下話:“不許報警,否則,明晚就來要你們的命”。
難道事情竟是巧合嗎?為什么白天我向政府反映情況,當天晚上就遭到黑社會的挾持、報復,難道這不是政府操縱黑社會???
如今,事情已經很明朗,村、鄉兩級政府串通一氣,為逃避賠償責任,炮制一些虛假證據,攛掇、指使黑社會對我橫加打擊報復,他們欺我年邁體弱,已是垂暮之年,活不了幾天。面對上級調查對上也好推諉說:“這是他的家庭矛盾,不好插手。”等等來掩蓋他們的險惡用心!
我怎么辦呢?在有這樣黑白勾結官員當權的社會里,拿什么來維護自己的尊嚴和財產呢?
我能相信***總理說的:“公平和正義將比太陽還有光輝”嗎?怎么辦呢?
我的手機:13084152689,
希望得到你們的熱心幫助
一個老黨員的苦怨心聲
宋允明
2010.9.4
在今天,國家的法制日益完善,在黨和國家千方百計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時候,我—一位七十多的老人,卻遭受到地方政府種種的欺壓和凌辱……
現在,我以一名老共產黨員,來控訴當地政府的種種打擊報復、剝奪我患重病兒子基本生存權利的違法行為,向全社會揭露他們的丑惡嘴臉。
1990大連檢察院處理村與大連十三局的蝦場轉讓合同,同時附帶對我口糧地污染的補償義務,轉讓給政府;協議生效后,鄉政府把蝦場改成鹽場,又造成二次污染,使我賴以生存的土地全部喪失。并且,將我原來鹽場股份也占為己有。
鹽場建成后,鄉政府沒有履行責任內的任何補償義務。為此我多次找到村、鄉兩級政府解決此事,兩級政府推諉搪塞,一拖再拖。沒辦法,我只好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要求補償我的損失。由此,引起政府領導的不滿,隨之而來,我受到兩級政府更加嚴厲的打擊報復,承受著非人的摧殘……
(一)政府為逃避責任,慫恿、挑唆黑社會對我家進行打、砸、搶、奪
陳X,系我兒前妻。十年前因我兒患病家境貧困而提出離婚。經地方法院判決,婚前財產用于抵償婚姻存續期間所欠債務,婚后育有一子歸其撫養。該人在拿到法院判決書當天就銷聲匿跡,從此混跡于社會,結識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丟下年僅五歲的兒子由我和老伴撫養。
2007年10月18日,陳某伙同姘夫(自稱自己是黑社會),突然闖入我家,拿出地方政府給其出據的“其土地分在我家的證明”,說我占了她家的土地,要求我賠償。不容我理論,就對我及我的家人棍棒相加,當場將正在秋收的我的女兒和我外孫子打暈,我的外孫至今還留下后遺癥無法治愈,用鐵鍬、鎬頭將我剛剛收獲的幾萬斤蘋果砸成一攤果醬,對還沒來得及收下來的蘋果搶劫一空。給我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60000余元。此后,陳某在政府和黑惡勢力的撐腰下,霸占我房產和果樹達四年之久。
四年來,我不敢出門,更是躲著陳某等人。即使這樣,我和我的家屬還是多次遭到他們的人身攻擊,我15次報警求助當地派出所,均被告知:“沒有出人命就不歸我們管,你們的事不要找我們,要去找政府處理!”無奈之下,我又穿梭于兩級政府之間,要求他們收回偽證和錯誤、違法行為予以糾正,鄉政府領導李某說:“你不是能告我們嗎?我們有的是辦法折磨你!讓法律專家也難以證明你的清白,他們來調查,我們就說:這是你的家庭矛盾!歸根結底,上頭是越不了我們政府這一關。你的證據他們根本看不到,答復上頭還不容易嗎?”無奈,我走上法律訴訟,兩級法院認為:土地承包糾紛應該找地方政府解決,駁回我對政府的訴訟請求。
在政府和法院之間的互相推諉情況下,萬般無奈,我曾多次寫信和親自向上一級反映我的情況,當上級的指示反饋到地方政府哪里,問題不但沒有得到解決,而且還遭到兩級政府更殘酷的打擊報復:組織處分、毆打、拘留,同時警告說:“你老爺子,沒有漂亮的臉蛋和金錢還想打官司,在當今社會門都沒有!”。個別領導還揚言:“如果你再上訪,我們就找黑社會把你干死!!”。
(二)政府為阻止我維權,暗中勾結黑社會,為其充當保護傘,使侵權進一步升級
2010年8月16日,我發現自己被霸占的房屋院內,蓋起了偏房,經查證,是經過政府部門“合法”批建給陳某蓋養牛場。隨后,我找到政府反映情況,要求政府收回批文,同時停止任何形式的進一步侵權行為。當天晚上19時許,六七名蒙面持刀歹徒突然闖入我家,把我和老伴捆綁起來毆打,然后說:“今天是來給你放放血!”,然后在我身上扎了5刀,威脅我不要再去告狀了,強迫在擬好的“協議書”上簽字,放棄所有權利。不答應就先卸下一條腿,這些人臨走時留下話:“不許報警,否則,明晚就來要你們的命”。
難道事情竟是巧合嗎?為什么白天我向政府反映情況,當天晚上就遭到黑社會的挾持、報復,難道這不是政府操縱黑社會???
如今,事情已經很明朗,村、鄉兩級政府串通一氣,為逃避賠償責任,炮制一些虛假證據,攛掇、指使黑社會對我橫加打擊報復,他們欺我年邁體弱,已是垂暮之年,活不了幾天。面對上級調查對上也好推諉說:“這是他的家庭矛盾,不好插手。”等等來掩蓋他們的險惡用心!
我怎么辦呢?在有這樣黑白勾結官員當權的社會里,拿什么來維護自己的尊嚴和財產呢?
我能相信***總理說的:“公平和正義將比太陽還有光輝”嗎?怎么辦呢?
我的手機:1308415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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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老黨員的苦怨心聲
宋允明
20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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