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南珠市場隸屬北海市國資委北海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應該算是國有控股的一家市場。這個市場建立建立至少有將近30年了。一共有300多個攤位,主要經營成衣、箱包和鞋等。
在2010年4月23日,北海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發出《關于實施南珠成衣市場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的通告》,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北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北政府辦2010-63號要求,綜合考慮市場銷售淡旺季節盡量利用淡季時間做好消防改造,確保經營戶最大利益,經研究,決定2010年5月中旬起利用1個月時間對南珠成衣市場實施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清場時間為2010年5月10日前,南珠成衣樓所有經營戶必須于5月10日起亭止一切經營活動,并按要求全部撤離經營場所,以保證及時實施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確保市場能如期復業。二南珠成衣樓經營戶在消防安全隱患整改期間停止繳交市場攤位費等一切費用。如需要辦理工商、稅務報停等手續,中心協助出具相關證明。三、經營戶應從維護自身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的大局出發,撤場時不得隨便破壞市場用電設施及拆除鋪面內裝修材料。四市場整改后,中心確保做到成衣市場每一位經營戶都有鋪位經營,不把經營戶推向社會,具體復業時間另行通知。
截止到現在7月14日,整個市場改造已經基本完成,但是并沒有如期重新營業,乃至導致了南珠市場300多攤主的多次集體上訪事件,并曾驚動北海市政府、公安局、國資委等部門,然而事情至今仍沒得到合理合法的解決。
經過改造后的市場據攤主們說,每個攤位面積比原來的減少2-3平米,店鋪之間的過道也比以前狹窄了,導致的結果無疑是總的攤位數增加。這樣的后果顯而易見,作為攤位主一方,攤位面積的減少必定會導致衣服的擺放數量減少,間接影響生意。作為市場管理方而已,總攤位數的增加意味著攤位費的繳納必定增加,多余出來的攤位也自然為管理方提供給熟人親戚等提供了基礎。而從所謂的消防角度來說,過道變窄難道會有利于消防安全?各種利弊、得失明眼人一看就清楚。其實對于本身就屬于弱勢群體的攤位主而言,這種消防整改后的結果想必是他們意料之中的,這種行為他們除了忍氣吞聲還能有什么辦法呢?
而引起事件矛盾繼續惡化的導火索是北海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又發出的一個通告,大致意思是每位攤位主繳納3萬元的押金,才能重新參與競標重新開業。這個通告強烈的激起了攤位主的不滿,并導致了事件事態的一再擴大。在此,提出幾點引起大家的思考。首先,攤位主已經簽訂了《南珠市場成衣樓攤位租賃合同》,在合同仍舊存續期間,管理方能否提出這樣的要求,如果不繳納能單方取消合同?第二,3萬元的押金,所謂押金就是押,并不是交納。可是攤位主們一致認定,這3萬元交出去就壓根別想拿回來。因為在好幾年前市場管理方也曾提出過交200元的押金,然而當初的市場負責人已經調離,現在當攤位主拿著200元押金條再找市場要求退還時,得到的答復是,當初誰收你們的你們就找誰要去。200僅僅是小數目,拿不回來就拿不回來了,權當破財消災。可是現在是3萬元的大數目,對于一般的普通家庭來說3萬元可能一年都賺不到吧?倘若攤位主們把這3萬元都交出去了,等過個5年,10年,負責人換了一批又一批,錢到底找誰去?第三,300多個攤位,每個3萬,就是9百多萬。這筆錢存到銀行,每年的利息會落到何處,9百多萬中究竟會有多少落入各個政府部門所謂的頭頭的腰包,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相信也正是這筆利潤、這筆利益導致了北海市政府各級部門的“不作為”、“軟作為”,甚至“假作為”。第四,南珠市場的攤位主們有幾個是有錢的,據說有的是一家人就靠這一個攤位養活一家人,供小孩讀書,這樣的霸王規定真不知道出規定的負責人有沒有良心?!
因為這個通告,300多個攤位主多次向市場管理方解釋、協商,得到的是一句又一句蠻橫的答復,有本事你們鬧去阿,我的老師是北海市政府**秘書長。可見,地方的官官相護黑暗到何處。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更多的是為了爭一口氣,300多名南珠市場的攤位主到北海市政府門口靜坐表示抗議。為解決這個事情,北海市多個部門聯合南珠市場管理方召開會議,會議過程省略,因為本人并不在現場,據說有60多歲的老爺爺說到氣得暈倒,最后或許也有領導的場面話,大意就是本著社會穩定和諧的精神要協商協商再協商唄。經過這個會議以后,事隔幾周,市場管理方再出了一個通告,大致就是攤位費**錢到**錢的交3萬,**到**錢的交2.5萬,這樣分了一個等級,“押金”變成了“保證金”,并且要求全體攤位主簽訂一個補充合同,條款中規定,如果有客戶在你的攤位吸煙一經查處扣2000元等等所謂的霸王條款,自然而言為扣完保證金建立了“合法、合理”的依據。同時要求所有攤位主在1周內重新簽訂合同,不然就收回攤位。同時,對于攤位競標還訂了一個1250的最低競標價。截至到現在,這件事情仍然毫無起色,300多名攤位主心中憋了一口氣到處上訪,去國資委、去市政府。作為一個弱勢群體,作為一個并沒有多少文化的群體,他們的唯一感覺就是悲憤、不公、委屈。從這件事情的處理上能看到北海市政府的軟弱無力,到今天各個政府口對于上訪的群眾是推委,甚至出動公安巡邏“鎮壓”,或許這當中有多少利益的分配,無人而知。對于處于北部灣開放大好時機的北海市,對于一座新興的開放的城市,市場秩序如此的混亂,群眾上訪事件的再三發生,政府門口天天圍繞著一群哭哭啼啼的群眾,公安的出動只為了對抗手無縛雞之力的百姓,我真不知道北海何時能真正稱之為沿海開放性城市。這個事情解決不好,政府官員何談“為人民服務”,何談“以人為本”,何談“科學發展觀”?
在2010年4月23日,北海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發出《關于實施南珠成衣市場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的通告》,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北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北政府辦2010-63號要求,綜合考慮市場銷售淡旺季節盡量利用淡季時間做好消防改造,確保經營戶最大利益,經研究,決定2010年5月中旬起利用1個月時間對南珠成衣市場實施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清場時間為2010年5月10日前,南珠成衣樓所有經營戶必須于5月10日起亭止一切經營活動,并按要求全部撤離經營場所,以保證及時實施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確保市場能如期復業。二南珠成衣樓經營戶在消防安全隱患整改期間停止繳交市場攤位費等一切費用。如需要辦理工商、稅務報停等手續,中心協助出具相關證明。三、經營戶應從維護自身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的大局出發,撤場時不得隨便破壞市場用電設施及拆除鋪面內裝修材料。四市場整改后,中心確保做到成衣市場每一位經營戶都有鋪位經營,不把經營戶推向社會,具體復業時間另行通知。
截止到現在7月14日,整個市場改造已經基本完成,但是并沒有如期重新營業,乃至導致了南珠市場300多攤主的多次集體上訪事件,并曾驚動北海市政府、公安局、國資委等部門,然而事情至今仍沒得到合理合法的解決。
經過改造后的市場據攤主們說,每個攤位面積比原來的減少2-3平米,店鋪之間的過道也比以前狹窄了,導致的結果無疑是總的攤位數增加。這樣的后果顯而易見,作為攤位主一方,攤位面積的減少必定會導致衣服的擺放數量減少,間接影響生意。作為市場管理方而已,總攤位數的增加意味著攤位費的繳納必定增加,多余出來的攤位也自然為管理方提供給熟人親戚等提供了基礎。而從所謂的消防角度來說,過道變窄難道會有利于消防安全?各種利弊、得失明眼人一看就清楚。其實對于本身就屬于弱勢群體的攤位主而言,這種消防整改后的結果想必是他們意料之中的,這種行為他們除了忍氣吞聲還能有什么辦法呢?
而引起事件矛盾繼續惡化的導火索是北海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又發出的一個通告,大致意思是每位攤位主繳納3萬元的押金,才能重新參與競標重新開業。這個通告強烈的激起了攤位主的不滿,并導致了事件事態的一再擴大。在此,提出幾點引起大家的思考。首先,攤位主已經簽訂了《南珠市場成衣樓攤位租賃合同》,在合同仍舊存續期間,管理方能否提出這樣的要求,如果不繳納能單方取消合同?第二,3萬元的押金,所謂押金就是押,并不是交納。可是攤位主們一致認定,這3萬元交出去就壓根別想拿回來。因為在好幾年前市場管理方也曾提出過交200元的押金,然而當初的市場負責人已經調離,現在當攤位主拿著200元押金條再找市場要求退還時,得到的答復是,當初誰收你們的你們就找誰要去。200僅僅是小數目,拿不回來就拿不回來了,權當破財消災。可是現在是3萬元的大數目,對于一般的普通家庭來說3萬元可能一年都賺不到吧?倘若攤位主們把這3萬元都交出去了,等過個5年,10年,負責人換了一批又一批,錢到底找誰去?第三,300多個攤位,每個3萬,就是9百多萬。這筆錢存到銀行,每年的利息會落到何處,9百多萬中究竟會有多少落入各個政府部門所謂的頭頭的腰包,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相信也正是這筆利潤、這筆利益導致了北海市政府各級部門的“不作為”、“軟作為”,甚至“假作為”。第四,南珠市場的攤位主們有幾個是有錢的,據說有的是一家人就靠這一個攤位養活一家人,供小孩讀書,這樣的霸王規定真不知道出規定的負責人有沒有良心?!
因為這個通告,300多個攤位主多次向市場管理方解釋、協商,得到的是一句又一句蠻橫的答復,有本事你們鬧去阿,我的老師是北海市政府**秘書長。可見,地方的官官相護黑暗到何處。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更多的是為了爭一口氣,300多名南珠市場的攤位主到北海市政府門口靜坐表示抗議。為解決這個事情,北海市多個部門聯合南珠市場管理方召開會議,會議過程省略,因為本人并不在現場,據說有60多歲的老爺爺說到氣得暈倒,最后或許也有領導的場面話,大意就是本著社會穩定和諧的精神要協商協商再協商唄。經過這個會議以后,事隔幾周,市場管理方再出了一個通告,大致就是攤位費**錢到**錢的交3萬,**到**錢的交2.5萬,這樣分了一個等級,“押金”變成了“保證金”,并且要求全體攤位主簽訂一個補充合同,條款中規定,如果有客戶在你的攤位吸煙一經查處扣2000元等等所謂的霸王條款,自然而言為扣完保證金建立了“合法、合理”的依據。同時要求所有攤位主在1周內重新簽訂合同,不然就收回攤位。同時,對于攤位競標還訂了一個1250的最低競標價。截至到現在,這件事情仍然毫無起色,300多名攤位主心中憋了一口氣到處上訪,去國資委、去市政府。作為一個弱勢群體,作為一個并沒有多少文化的群體,他們的唯一感覺就是悲憤、不公、委屈。從這件事情的處理上能看到北海市政府的軟弱無力,到今天各個政府口對于上訪的群眾是推委,甚至出動公安巡邏“鎮壓”,或許這當中有多少利益的分配,無人而知。對于處于北部灣開放大好時機的北海市,對于一座新興的開放的城市,市場秩序如此的混亂,群眾上訪事件的再三發生,政府門口天天圍繞著一群哭哭啼啼的群眾,公安的出動只為了對抗手無縛雞之力的百姓,我真不知道北海何時能真正稱之為沿海開放性城市。這個事情解決不好,政府官員何談“為人民服務”,何談“以人為本”,何談“科學發展觀”?
這個事情解決不好,北海市政府何談“創先爭優”?汗顏!這件事情處理不好,我為北海市政府悲哀,對北海市將來的經濟發展疑惑,對300多名有理卻無處訴,拿著一紙合同卻無能為力的攤位主表示同情。還好,當我畢業的時候我沒有回北海,不然也許我也會淪落成一群烏合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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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個體戶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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