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在線訊 近日,本網不斷接到舉報濮陽縣土產日雜公司法人“劉某”貪污腐敗一事。 濮陽縣土產日雜公司職工多次向有關部門舉報,但至今未得到重視。
在濮陽縣日雜百貨公司家屬院,當提起日雜百貨公司經理“劉某”時,大家都圍了過來,懷著非常仇恨的心情七嘴八舌的講了起來并一一列舉了“證據(jù)”:
1、 濮陽縣土產日雜公司經理劉某,利用職權與其未成年的兒子簽訂土地出讓協(xié)議,把原公司職工食堂幾十間房屋及九百多平方土地劃為己有;總價值約十萬元。而后違法建成數(shù)十間高四層的大樓(含地下室)。
2、 職工嚴重困難,吃不上低保,而這位財大氣粗的經理竟然“合理”的于2004年讓他本人和妻子吃三年低保,吃三年低保,而后又“買地”建上百萬元的大樓。(如圖) 3、 公司沒有一點業(yè)務,但每年十幾萬元的開支,那些所來的費用都不知從何而來?
4、 在養(yǎng)老金問題上也弄虛作假。(劉于2008年一次性交給勞動局10萬元把職工的的養(yǎng)老金結清,而職工則交給公司的多,養(yǎng)老金本上顯示出來)。
5、 原暖氣管道拆除后的鋼材幾十噸也讓劉給私吞了。
劉 作為一個單位的領導干部,本應當好群眾的公仆,為單位職工謀福利,而據(jù)職工的反映他卻是利用人民賦予他的權力,巧取豪奪,塤公費私,嚴重危害了黨的形象, 敗壞了干群關系,造成了一定的不穩(wěn)定因素。難道是群眾冤枉了劉經理?四層的大樓不是空中樓閣,幾十噸的鋼材也不會不翼而飛!鐵證如山,不容巧辯!而有關部 門對群眾的反映置若罔聞。這難免使群眾懷疑劉經理私下做了小動作,或他背后有靠山?希望有關部門能引起重視給群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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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濮陽土產門市部 竟成個人的搖錢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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