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成本不止3%?
有專家認為,曹德旺2億元捐款項目能以如此低的差錯率和如此低的管理費取得成功,關鍵在于未計入大量行政成本,“因此未必會形成示范效應”。北京大學非盈利法組織研究中心副主任金錦萍昨天表示:“3%的成本核算是偏低的。在整個過程中,動用了大量志愿者和當地扶貧系統的工作人員,而支付給他們的報酬都是比較低的。”
中國人民大學非盈利組織研究所所長康曉光稍早前也表示:“3%的標準比較低,業內標準是8%~10%。公益機構也要可持續發展,不能執行完項目就"餓死成英雄"。”中國扶貧基金會隸屬于扶貧辦,扶貧機構在該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分攤了很大一部分執行費用。“如果沒有扶貧系統,光靠中國扶貧基金會的百來名工作人員,執行成本就得擴大2~3倍。”康曉光說。
陳紅濤也擔憂地表示,曹德旺此次捐款金額較大,因而具有規模效應;其他捐贈項目未必能按照這么低的管理費比例來操作。
他表示,國外多數基金會的管理費比例是20%~30%,10%的管理費比例其實并不高。管理費太低,會降低項目的質量。“這也是一份職業,我們的工作人員也要發工資、租房,也要生活。慈善捐款的運作是有成本的;捐款有時會有一部分結余,這也是正常的。畢竟,整個基金會還要運轉,我們也需要錢留住人才。”
應改變“一刀切”的規定
當然也有不同的聲音,諸如“捐款管理費比例偏高抑制了富人捐款積極性”的言論不絕于耳。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鄧國勝昨天表示,曹德旺2億元捐款項目以3%的管理費用運作成功,這對當前公益捐款管理費占10%的“行規”是一次挑戰。這表明,一些規模較大的公益基金會管理費用確有下調的空間。
他表示,當前我國《基金會管理辦法》規定,行政管理成本最高不超過捐款的10%。現實中,很多基金會都是按10%這一最高標準來執行的。他認為,這個標準是不合理的,不同的基金會規模不同,其行政成本也不同。有些公益基金會規模很大,每年可募集十多億元的資金,并且有政府的財政扶持,運營成本相對較低。對于這樣的基金會,10%的管理費比例就偏高了。
而對于一些規模較小的基金會,10%的管理費比例可能并不夠。“我覺得,規模較大的公益基金會,其管理費比例可以調整到5%,這樣更有利于調動捐款者的積極性。”他表示。
陳紅濤則表示,雖然《基金會管理辦法》規定了“最高不超過10%”的管理費比例,但實際上未必都達到了這個上限比例。去年,中國扶貧基金會的管理費比例是6%~7%,“總體原則是"能省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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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最苛刻捐款”曹德旺一語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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