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電器(000521)公告稱,2008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東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轉發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東所持股份轉讓有關問題的批復》文件,批復同意將長虹集團持有的公司3207.8846萬股股份轉讓給四川長虹持有,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東四川長虹持有公司7021.4797萬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6.98%,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公司控股權沒有發生變化。
資料顯示,本次轉讓之前,美菱電器第一大股東為四川長虹,持有3813.60萬股,占比為9.22%,第二大股東為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持有3207.88萬股,占比為7.76%。轉讓后,長虹集團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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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美菱:長虹集團協議轉讓美菱電器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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