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jiān)會負責人昨天通報,上市公司年報準則將重新修訂。據(jù)悉,年報準則修訂僅適用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
據(jù)介紹,此次年報修訂是基于當前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一些問題,包括改變募集資金投向、遠離主業(yè);利用閑置資金進行委托理財和衍生品投資等,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此外,投資者還反映上市公司年報摘要信息有效性不足,過于冗長。
證監(jiān)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年報準則修訂,重點是提高年報信息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增強投資者閱讀年報的欣賞性,修訂后的年報仍為四章72條,同時附有年報摘要披露格式,年報摘要將大大簡化。
該負責人指出,年報修訂將具有下列特點:第一,提升了法律效力層次,吸收歷年年報通知中相對成熟的內容,增強年報披露的權威性和穩(wěn)定性;第二,增加非財務信息比重,突出公司治理要求,鼓勵在“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對投資者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第三,落實企業(yè)內控規(guī)范體系建設要求,將上市公司內控建設作為單獨一節(jié)設置;第四,增加市場關注焦點披露,如董監(jiān)高薪酬水平和利潤分配情況,披露公司內幕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建立情況、披露公司利用閑置資金從事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的風險等;第五,大幅縮減年報摘要內容。
今年8月,證監(jiān)會上市部牽頭成立上市公司年報準則修訂工作小組,2011年12月形成年報修訂準則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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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證監(jiān)會要求精簡年報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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