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昨天獲悉,證監會已經于2011年11月底正式成立投資者保護局(下稱“投保局”)。作為證監會的內設部門,投保局將統籌過去分散在各個職能部門的投資者保護工作。目前該機構已經開始運行,原證監會上海專員辦專員熊偉擔任該新設機構的負責人。
據介紹,投保局負責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保護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其具體職責包括八個方面:
擬定證券期貨投資者保護政策法規;負責對證券期貨監管政策制定和執行中對投資者保護的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對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教育與服務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檢查評估;協調推動建立完善投資者服務、教育和保護機制;研究投資者投訴受理制度,推動完善處理流程和運行機制,組織有關部門辦理投資者咨詢服務事宜;推動建立完善投資者受侵害權益依法救濟的制度;按規定監督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管理和運用;組織和參與監管機構間投資者保護的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
投保局建立之初,起步階段需要系統梳理制度體系與工作體系,通過強化投資者保護的頂層設計,統籌協調證券期貨系統內外的資源,推進投資者保護的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
接近監管層的人士稱,短期內投保局并不替代證監會其他職能部門如基金部、機構部和期貨部等的投資者保護功能。以基金部為例,其監管的基金銷售、公平交易、信息披露等環節都涉及投資者的保護。而機構部監管券商,過去證券公司的客戶保證金曾被大量挪用,機構部在2004年之后的數年內對證券公司進行了綜合治理,對風險券商進行了處置,極大挽回了投資者可能遭受的損失。因此,投保局更多地是協調這些部門的投資者保護工作,并逐步探索和建立成體系的投資者保護機制。
除了證監會的投保局,保監會的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已經于去年10月底成立。此外,銀行監管系統也將成立自己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這三家機構之間將建立協調機制。
相比于保監會,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工作更為復雜。前者以保單為核心,但是證券期貨市場的投資者保護工作可謂千頭萬緒。除了與保險業、銀行業類似的理財產品之外,還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造假連帶產生的民事訴訟等,而后者目前的司法救濟體系十分不完善。
“建立和完善證券市場的投資者保護機制,將是一個長期的工作。”上述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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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證監會正式成立投資者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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