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關于“創新創業板發行方式”在投行圈被解讀為集中批量發行;買方“挑貨”承銷承壓,市場預期此舉將優化資源配置
IPO財務核查結束后,證監會將逐步對已過會企業出具發行批文,同時進一步落實發行體制改革措施。在創業板方面,IPO批量集中發行將成為大概率事件。此舉“一石二鳥”,一方面可抑制一級市場的高溢價發行,壓縮單個公司的融資量;另一方面又可加大二級市場的炒作難度。
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近日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下一階段證監會將創新創業板的發行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創業板特點的“小額、快速、靈活”的發行融資制度,以同等規模資金支持更多的中小企業發行上市,多渠道抑制非理性定價和炒新行為,有效提高資本市場配置效率。
這里的“創新發行方式”,在投行圈被普遍解讀為集中批量發行,并且有望年內實施。深圳某公募基金公司人士則對《第一財經日報》稱,今年春節前深交所組織券商、基金等機構召開了座談會,討論創業板批量發行方案,證監會創業板部也有一位處長參會。“現在每周發兩三只,以后可能會采取集中發行的方式,像創業板第一天上市時那樣,28只新股一起上市。”這位人士說。
另有機構人士對本報說,在集中發行的同時,證監會還將適當延長發行周期,從而給買方機構充分的時間對發行人的質量進行比較甄別。“未來買方機構的博弈能力將得到增強,承銷商的銷售壓力卻會大幅上升。”機構人士稱。
對于市場擔心的集中發行分流資金的問題,一些投行人士指出,集中發行后必然有部分質量較差的冷門公司無人問津,發行失敗的情況將更多出現,市場資金將得到更合理的配置。
在供給上做文章
上海一位券商保代對目前分散發行的現狀和未來集中發行的可能情景進行了對比:以去年前9個月為例,證監會創業板發審委員會大致上保持著一個月召開10次會議,平均每次審核兩家公司的頻率。每個月新股申購也是十幾家到二十幾家,每周一兩家或三五家不等,但很少有一周之內超過五家的情況。而如果采取集中批量發行,一段時間過會的公司將同時拿到發行批文,并且在一個集中的時段內開始招股、申購和安排上市。無論是一級市場還是二級市場,都將面臨更集中的供給。
集中發行模式在創業板的三年多歷史上曾經有過,但只發生過一次。2009年9月創業板正式啟動,首批28家公司集中掛牌。當時新股已經停發一年,炒新資金熱情高漲。另外,證監會在此次重啟IPO的同時正式放棄了對發行定價的窗口指導,改由市場定價。因此這一次集中發行并未阻止首批創業板公司出現高市盈率發行和超比例融資的問題。二級市場的炒新問題蔓延到了一級市場。
其后,創業板IPO“三高”(高市盈率、高發行價格、高超募額)成了證監會和深交所一直著力解決的問題。高價發行的公司過度吸收市場資金,動輒幾個億的資金大幅度超過招股說明書中募投項目的實際需要。這些資金要么是躺在賬上拉低了公司的資產收益率,要么是進行盲目投資加大了公司的經營風險。更有甚者,市場曾傳言某些上市公司用閑置資金高價收購實際控制人的關聯公司,進行利益輸送。
創業板“三高”的復雜性在于,一級市場高定價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二級市場的炒作,如果人為壓低發行定價,則二級市場的炒作空間又再度出現。因此一些市場人士呼吁加大市場的上市公司供給,形成市場化的定價約束機制。
截至2013年2月22日,證監會創業板部共受理首發申請906家,再融資(非公開發行公司債)15家,其中139家已撤回并終止審查,在審首發企業331家,再融資3家;上市企業355家。從這個情況看,創業板上市的審核已經在滿負荷運轉,在現有核準制下提高總的供給量空間不大。但是集中發行卻可以提高特定時期內的新股供給,從而改變市場買賣雙方的博弈天平。
創業板新股熱問題此前已有明顯降溫,這一因素也為集中發行取得成效做了事先的鋪墊。去年前9個月,新股平均發行市盈率已經從2011年的48.6倍降至32.8倍,最低已降至12.1倍(科恒股份),市場約束機制作用逐步顯現,出現了貴陽朗瑪、江陰海達等被迫中止發行的情形。
天平偏向買方
買方機構對現行的創業板發行機制不無怨言。早在2011年4月,時任華夏基金副總經理的王亞偉曾在深交所組織的新股發行改革研討會上公開表示,與主板的大盤股相比,中小盤股的發行明顯有利于發行人,詢價機構的博弈力量不足。
主板的大盤股供給量大,網下詢價機構可以討價還價。因此一些發行人甚至要求降低網下配售的比例。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供求關系在大盤股的發行中已經發生了作用,從而促進了定價的合理性。
但是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的供給卻一直嚴重不足。這并不是說需要融資的企業不多,而是現有的核準制制約了市場供給。單個的中小板和創業板公司實際融資需求不大,但是耗費的審核資源卻并不比大盤股低。創業板的盈利持續增長的要求甚至使其上市門檻更高。
一方面是供給不足,另一方面卻是市場游資供給的充裕。王亞偉在上述場合斥責市場游資利用分散的發行節奏循環使用打新資金,而券商則利用小盤股的供給不足營造“秒殺”氣氛,誘使詢價機構報高價,造成買方機構劣幣驅逐良幣。
在這次研討會上,王亞偉已經提出了集中發行的建議,他還建言放寬發行周期,為詢價機構提供充足時間研究發行人的基本面。
兩年之后,買方機構的建言終于有望成為現實。作為賣方,券商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在財務大核查的背景下,創業板保薦業務的風險已經顯著提高,而集中發行則將對發行人的質量和券商的承銷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買方可以挑挑揀揀,會更在乎項目質量。賣方只重IPO的時代也將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持續再融資。但這一點更考驗發行人的長期業績。”上述保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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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創業板IPO年內有望集中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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