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7日消息,據香港東方日報報道,阿里巴巴集團主席馬云及集團管理層上周秘密來港,市傳曾與投行及基金界會晤,再度闡釋“合伙人”制度。有投行及基金經理引述阿里管理層消息透露,阿里最大單一股東軟銀曾作出重大妥協,放棄其持有逾三成股份的投票權,目的是讓阿里巴巴集團可采用“合伙人”制度方式上市。
解析阿里巴巴集團上市
成就“合伙人”持股合規
消息透露,阿里巴巴提出的“合伙人”制度在香港沒有先例,因此也就沒有相關定義,但是監管機構根據《收購及合并守則》中,持有三成股權為主要股東定義作為標準,要求阿里巴巴集團上市時,最大股東須持股逾30%。
目前,阿里巴巴的股權架構是雅虎、軟銀、阿里合伙人分別持有約22.8%、34.7%、10%(其中馬云持股7%)。據透露,軟銀為了讓阿里巴巴順利上市,破天荒承諾將其持有逾三成股份的投票權,悉數“委托授權”予阿里合伙人,即阿里合伙人將持有逾四成投票權,合乎監管機構規定。
馬云拒“減持限制”陷僵局
消息人士透露,軟銀放棄投票權,最終換來港交所向阿里合伙人提出“減持限制”的有條件批準。
不過,港交所也提出了另外的一些限制,其中包括:降低股東大會提名董事的重選次數至一到兩次,同時“合伙人”制度設有三年有效期,期間馬云及管理層最多可減持其持股的25%。上述政策意味著,持有7%股權的馬云,最多只能減持1.75%的股權。港交所提出的所有減持限制,均集中于阿里合伙人及馬云身上。
實際上,只要馬云接納港交所有關建議,阿里巴巴集團便可以在九月底遞交正式上市申請,今年底前上市。可惜馬云最終不愿妥協,令上市計劃再陷僵局。
上海上市難度高
市場聚焦阿里巴巴集團何時啟動美國上市之際,突然有消息指出,阿里巴巴集團有可能在國內上市。據了解,阿里2012年5月向雅虎回購其中約兩成持股時,雙方已就阿里2015年前上市,開列四項條件,包括在特定情況下,內地可作為上市地點。
《華爾街日報》旗下財經網站MarketWatch中有專欄日前報道,阿里上市計劃或延至明年進行,最終上市地點包括紐約或上海。
不過,A股尚未重啟新股發行,加上阿里巴巴集團作為境外注冊民營企業可能涉及的復雜情況,內地上市對阿里而言,目前只能視為后備方案。
此外,阿里巴巴與雅虎的股份回購協議規定,阿里上市時其中一個上市協調人,必須由雅虎選任,因此在阿里沒有最終上市定案前,不可能要求雅虎選定上市協調人。(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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