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議會的《無線電設備指令修正案》將要求無線電設備,特別是手機,必須與通用充電器兼容。這一決議出臺的基礎是歐盟委員會與14家主要設備制造商(承諾采用共同的智能手機標準)簽署的《2009年諒解備忘錄(MOU)》。現在,在短期內仍有機會修改這個修正案的當口,國際電聯呼吁歐洲特別參照國際電聯的全球通用充電解決方案(UCS,體現在《ITU-T建議書L.1000》中)。這一標準已經得到193個會員國和大約700家私營部門公司的認同,并被許多設備制造商廣泛采用,獲得了世界各地服務提供商的大力支持。
國際電聯秘書長哈瑪德圖埃(HamadounI.Touré)博士表示:“利用國際電聯的通用充電解決方案,我們制定了一項常識性的補救措施,能夠應對非常具有挑戰性的電子廢物問題,并應用到盡可能廣泛的移動設備上。我敦促歐洲議會將在制定其未來指令時特別參考國際電聯的全球商定標準。這將允許制造商通過規模經濟從降低單位生產成本中獲利,同時也限制了設備重復,減少原材料的損耗并顯著減少電子廢棄物的產生。”國際電聯通用充電解決方案解決方案將外部電源適配器(EPAS)的應用擴展到絕大多數移動終端上,從2G手機到4G手機及其他手持設備,包括無繩電話、MP3/MP4播放器、平板電腦、數碼相機、無線耳機和全球定位系統設備。通用充電解決方案標準具備很大的靈活性,這是在考慮不同區域的具體要求并優先考慮能源效率、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電子廢棄物時必須具備的。
ITU-T建議書L.1000》的其他內容還包括降低空載功耗(小于0.15W)的規范,有助于節省大量能源。此外,該建議書還規定,電纜必須可以拆卸,從而允許多種手機和其他設備的充電器和電纜重復使用。
目前,高達70%的手機用戶擁有標準化充電器,下一個重要步驟將是停止隨送手機附送充電器。研究顯示,消費者正逐步接受通用充電器的概念,英國運營商O2在近期的市場測試中發現,如果可以選擇,82%的客戶會購買一部不帶充電器的手機。而這對電子廢物的潛在減少貢獻巨大,據估算,世界各地的消費者每年會扔掉8.2萬噸多余的充電器。強制使用國際電聯的通用充電器將對發展中國家產生非常有利的影響——這些地區是目前電子垃圾的重災區。
除了ITU-TL.1000針對移動設備設定的標準,國際電聯還發布了固定信息通信技術設備的通用充電器解決方案,包括調制解調器、機頂盒、家庭網絡設備和固定電話。ITU-T建議書L.1001“固定信息通信技術設備的外部通用電源適配器解決方案”將進一步減少為日漸增多的兼容設備生產的充電器數量,促進適配器的再利用和再循環,并提高產品質量和抵御過電壓。為了提高適配器的壽命(至少為10年),ITU-TL.1001還將限制設備重復,減少對原材料的損耗,并顯著減少電子廢棄物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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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歐洲出臺修正案強制要求采用通用手機充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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