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蕾
近日,郝蕾被爆和一名二十出頭,樣子“搖滾”的男青年關系親密,疑似她和李光潔離婚后另有新歡。不過,據《法制晚報》報道,此人并非郝蕾的新男友,而是擔任她私人助理的表弟。一般而言,女演員找男性做助理的不多,找親戚照顧自己生活起居的更少。郝蕾為何要這樣做?據報道,原來是兩年前郝蕾被跟了自己3年多的私人助理盜竊錢財,讓“從小沒有安全感”的她更覺得外人“不靠譜”。本報綜合報道
事件
發現被盜,沒想到是身邊人所為
據了解,郝蕾的前私人助理名叫小麗(化名),負責照顧她的日常生活起居,同時給她當“工作秘書”。2009年3月26日,郝蕾去工商銀行打印銀行卡明細單,發現銀行卡在3月25日發生了兩筆交易,被取走了5000元。但郝蕾清楚地記得,3月25日當天自己根本就沒出過門。郝蕾報警后,在派出所里,警察問郝蕾是否有別人知道銀行卡密碼,她表示沒有;被問是否將銀行卡借給過別人,她仍搖頭;再被問是否有懷疑對象,她想了半天也沒頭緒。回到家思來想去,郝蕾才開始懷疑起小麗。3月28日晚上,郝蕾詢問小麗,表示自己知道錢被偷,已報了警。沉默了一會兒,小麗最終承認是自己偷了郝蕾的銀行卡取款,當即表示要將5000元還給郝蕾,請求她的原諒。
調查
前助理此前還偷過郝蕾3次
據北京市光明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明璽介紹,郝蕾在得知是小麗偷了錢后,立刻給警方打電話表示想撤案。但與此同時,警方已通過監控錄像認出取款者就是小麗。在派出所里,小麗交代了事情的經過,還主動承認除了這5000元,她還偷過郝蕾3次。2008年10月到2009年3月,郝蕾在南京拍《云上的日子》,其間小麗一直跟在身邊。由于缺錢用,小麗在郝蕾某次在ATM機上取錢時,偷偷記下了密碼,之后趁其不在時將銀行卡偷出,取完錢后再放回去。由于第一次取走2000元后,郝蕾并沒發現,小麗便大膽起來,此后又用同樣的方法偷過3次錢,總計一萬元。雖然郝蕾要求撤案,但民警認為小麗盜竊數額已達到認定盜竊罪的起刑標準,事主則無權撤案。2009年11月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小麗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3000元。
[情同姐妹]
小麗是個1985年出生的河北女孩,老家在農村,家庭經濟十分困難。由于還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家里考慮再三,最終在小麗讀高二那年讓她輟學,外出打工。小麗從小愛看電影,經常幻想明星的生活,于是輟學后便到北京,于各個攝制組打零工。2006年初,她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郝蕾,被郝蕾聘為私人助理。平時,兩個人總是形影不離。雖然小麗比郝蕾小7歲,但因為性格相投,兩人的關系一直很好,外人經常說她們“情同姐妹”。“如果早知道是小麗干的,就不報案了。”郝蕾說,她還專門寫了一份材料交給警方:“她已經將全部贓款退還,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她的一時糊涂我已經諒解,希望警方能對她從輕處罰,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最新進展]
據律師介紹,小麗獲緩刑后,被法院當庭解除了羈押。走出看守所后,小麗黯然地回到了老家。如今,小麗已經變成了一名普通的打工者。小麗表示將把這次教訓永遠記著,無論遇到什么困難的狀況,都不會再重蹈覆轍。
郝蕾在接受電視采訪時透露,自己因為從小離家,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人。在遭到身邊人偷竊這件事發生時,正趕上自己的婚姻也發生了變故,那一段時間,她的心情一直很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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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郝蕾前女助理盜取其銀行卡 目前已經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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