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作為一種新興的消費方式,受到了年輕消費群體的推崇。但現實中,由于國內尚未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約束,團購消費活動出現了種種不規范的狀況。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與實際的購物相比,消費者參加網站團購的維權成本很高,導致一些糾紛需要花費大量物力和精力才能解決。
消費者維權跑斷腿
吳女士去年4月在科迪團購網站參加了電話充值卡的團購活動,當時她在網上支付了1400多元,購買了10張充值卡。因為網站聲明每人只限購5張,吳女士還打電話給網站,詢問是否可以購買10張,對方答曰可以。于是吳女士便放心地等著團購網站將話費充到她的手機上。
誰知這一等就是好幾個月。吳女士越來越擔心,多次給網站打電話,對方先是回復和賣方還沒有協調好,再后來,網站的電話竟無法接通。“幸好我提前截圖保留了消費證據,最后網站的網頁都打不開了。”
吳女士只好撥打北京“3·15”消費者權益保護熱線電話反映,在工商部門協調后,網站答應退還錢款。吳女士甚至還去了好幾趟網站所在的寫字樓,但對方的答復都是無錢可退。
直到去年10月,吳女士依然沒有拿到退款,她只好將網站主辦方北京麥多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告到東城法院,要求退賠。經過法院開庭審理,被告同意盡快退款并賠償相應損失,于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吳女士和被告達成了調解協議。
但讓吳女士失望的是,一直等到11月底,網站答應的退款仍未到。吳女士只好又到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在執行庭法官對團購網站進行強制執行后,吳女士終于討回了這筆拖欠半年之久的退款。
現在吳女士再也不敢去那些“亂七八糟”的小團購網站消費了。“有的網站公布的客服電話都是空號,承諾無法兌現。即使找到公司所在地,也根本就找不到負責人,”吳女士訴苦道,“現在我只是在大的網站團購一些餐廳的套餐,不敢隨便買商品了,很怕網站拿到錢就跑了。”
記者隨后聯系到了被告代理人,這位代理人告訴記者,他還被網站拖欠了好幾個月的工資。“從去年5月,公司的營業執照就被工商扣了,一直在做退款,已經資不抵債了。”代理人小王說,導致該網站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和該網站合作的某公司,提供的是空電話卡,網站后來報案,但公安部門說屬于經濟糾紛,沒有立案。
由于網站的承諾難以兌現,消費者紛紛涌現退款,導致網站的資金鏈完全斷裂。“去年六七月出現大量退款,工商局就停止了網站的一切營銷活動,這樣公司就做不下去了。”小王說,直到去年年底,大部分退款才處理完,目前該網站賬上已經沒錢了,只剩下幾臺電腦,老板連房子、車都賣了。“要不是公司還欠著我幾個月的工資,我也早就不在這兒干了。”
霸王條款讓人無奈
日前,市民洪某也因為團購的代金券未能兌現,將知名團購網站“24券網”告上了法庭。目前海淀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洪某訴稱,2011年8月,“24券網”開展團購“哈根達斯冰激凌”活動,面值50元的代金券團購價格僅為38元。2011年8月28日洪某購買了2400份代金券,并支付了73986元的貨款。但洪某要求兌換時,“24券網”僅為其兌換了453份,其余1947份以無貨為由不予兌換。
原告洪某認為,“24券網”無故不予兌換代金券的行為已屬違約,故要求解除買賣合同關系,北京紅文化藝術有限公司返還所付價款73986元并賠償經濟損失1萬元。
上周,海淀法院法官王曉宇告訴記者,目前這起案件還未開庭審理,截止到記者聯系采訪時,“24券網”還未遞交答辯狀。記者聯系了“24券網”客服,但對方沒有提供相應電話。
此前,“24券網”曾在上海被消費者投訴。據媒體報道,今年1月王小姐在“24券”團購網上團購了某餐廳的餐飲代金券,有效期到2月底。但王小姐前去該餐廳消費的時候,被餐廳告知因為沒有收到錢,所以該代金券無法使用。而王小姐回家后致電“24券”客服電話要求退款,客服人員卻表示,退款只能退到王小姐在“24券”的賬戶上,無法退還到王小姐的銀行卡上。
據當地媒體報道,“24券網”客服人員稱,按公司規定,顧客團購后72小時之后確實無法退還到王小姐的銀行卡中,只能退還到“24券”賬戶中。媒體就此認為24券網的這種做法嚴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公平交易準則。
后來經過協調,“24券”團購網已經為王小姐辦理了全額退款。
團購要先評估風險
記者就團購糾紛中的法律問題,采訪了著名打假維權人王海。王海告訴記者,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團購網站規定的退款只能打到網站賬戶上,屬于單方制定的無效格式合同,是“霸王條款”。消費者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到工商部門投訴舉報,也可到法院打官司。
王海指出,目前團購網站存在的種種糾紛,有的屬于合同違約行為,有的則屬于消費欺詐行為。比如消費者在網站上參加了名牌手表的團購,實際買到的卻是假名表,這肯定是一種欺詐行為,商家應該予以雙倍賠償。又比如,消費者團購了餐廳的套餐,但因為網站和餐廳沒有溝通好,超出了餐廳的實際接待能力,導致后來的顧客被餐廳拒絕,這就屬于合同違約,消費者可以要求網站賠償相應損失。
“不能為了貪便宜就隨便參加團購,”王海提醒道,消費者團購前,最好要先評估一下團購活動的風險,對團購網站的經營狀況有所了解。如果大量團購,應先到電信局的網站或者工商局網站,查詢網站的注冊信息,看其有沒有相應的資信和能力。
異地團購更需小心
王海還建議消費者盡量不要參與異地團購。“維權成本很高,因為沒有票據,消費者需要對網頁進行公證保存,做一次公證可能就要花費千元以上,加上往返異地的交通費用,維權費用就更高了。”許多消費者也是因為參與的團購消費金額較低,即使遇到不公正的對待,也因維權成本太高,而放棄了正當的維權。
東城法院民事法庭的法官趙婧雪審理過團購糾紛案件,她也提醒消費者要先考察一番再參加活動。“應盡量選擇知名度高、口碑好的大企業的團購活動,正規團購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比小網站更有保障。”必要時,消費者需要保留相應的憑證,即對交易的網頁頁面進行保存。如果在訴訟中被告認可這種證據,也可不用經過公證。
“其次,消費者對于所要團購的產品不能只關注外表,更要考察商家是否有對于產品的詳細信息的描述,若商家對于產品信息含糊其辭,交代不清則應該提高警惕。”趙婧雪法官認為。
法官還指出,消費者在團購時應仔細分析團購力度和優惠度。有些網站雖然打著團購的旗號,而且折扣誘人,但這里面還藏著許多貓膩,最常見的就是拉高商品單價,再進行打折,如此團購后的價格,很可能實際并未比該商品的原價低,甚至還有可能比商場、專賣店的折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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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網絡團購誘人亦坑人 消費者維權跑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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