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一紙命令,讓歷經“千團大戰”后的各家網站又一次暗自焦慮了。3月14日,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網站掛出《關于加強網絡團購經營活動管理的意見》(簡稱《意見》),明確團購網站經營者需承擔七項責任義務。然而,其中一條團購網站不得設定過期不能退款的規定,卻被認為有行政管理“一刀切”之嫌,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游云庭更是指出,《意見》的出臺在立法技術上有缺陷。
大多知名團購網站已承諾退款
3月27日,記者查詢了美團、糯米、聚劃算、拉手、高朋等一線團購網站,這些網站頁面顯示,都已有相關“退款”承諾。其中,美團和糯米均承諾“七天內未消費無理由退款”和“過期未消費退款”,但款項只能退回網站賬戶;窩窩也支持過期退款,但必須在過期未超過20天內申請;聚劃算則表示過期未消費可將貨款90%退還至買家賬戶……
不過,這些“退款”承諾并不針對所有團購項目,比如窩窩團在售的“22元大地影院電影票”便在頁面上明確標明“不支持退款”。從各個團購網站的規定來看,基本上實物類產品(需物流運送的產品)、票務類產品(包括實體票和電子票)、商城抵用券(包括實體商場及電子商城)、旅游產品均不支持退款。
那么,是否這些商品以后也不支持“退款”呢?“我們肯定是支持國家政策的,目前無論是服務還是實物的團購,我們都有相應的退款政策。”美團網()相關負責人告訴《IT時報》記者。糯米網也相當謹慎,“我們正在內部研究中,看怎么配合執行。”一位工作人員如是答復。
退款執行難背后的無奈
盡管幾家團購網站在采訪中都紛紛表決心,支持《意見》,但事實上,所有團購產品執行工商總局的過期退款是個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事先明確說好不能過期退款的項目,基本上都很難做到規定要求。”一位團購網站內部人士麥德(化名)對如何執行《意見》深感無奈。
團購電影票怕“黃牛”
以票務類產品為例,有些票務類團購由團購網站包銷,也就是說網站是在和院方承諾一定銷量的前提下才拿到較低折扣,最終錢款按承諾票量與院方結算,多賣出去的票便是團購網站的利潤,所以原價80元的電影票才能在團購網站上以三折左右的價格銷售。“如果可以隨意退,這部分退款就要團購網站自己掏腰包”,更讓麥德們頭疼的是黃牛,“如果黃牛以團購價購入,賣不掉再退,可以肯定,低價電影票都會被黃牛搶光。”
演出票面臨的情況也同樣如此,“有些票務公司都是臨時組成的,很可能演出一結束就轉到其它地方去了,我們想退都沒地方退。”到目前為止,麥德的網站還沒有想出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聚劃算怕“惡拍”
聚劃算目前的“聚無憂”服務承諾過期退款,但只能退90%。“其實是為了防止競爭對手惡拍。”聚劃算工作人員告訴《IT時報》記者,一般來說,參與聚劃算的商家,尤其是實物類商家,都會提前組織一批貨源,需要提前墊付相當金額的成本,“這10%一方面補償商家的損失,另一方面也是防止有人存心拍了再退。”
在聚劃算網頁說明中,旅游類的團購產品也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款”,“買機票、跟團旅游等產品商家一般都會事先預留資源,如果買家不去,造成商家資源浪費,卻要求無條件退款,也是不公平的。”聚劃算人士說。
“香餑餑”商家不愿退
事實上,完全讓團購網站承擔“過期退款”的責任,的確有點困難。在經過2011年的激烈廝殺后,幸存的團購網站在團購產品競爭上更加激烈,而參與團購的商家現在也都“拽”了起來,為了拿下一個項目,團購銷售人員都得使出渾身解數。“在和商家談判時,團購網站有時候是處于劣勢的,尤其是一些本身知名度比較高的商家,他們會很強勢的要求,不能退款,必須按照實際銷售量結算,銷售人員也只好答應。”糯米網一位人士向《IT時報》記者透露。
也許是基于同樣原因,美團網在回答記者問題時,也提到遇到一些特殊情況需要“和商家協調”。
原路退款尚有難度
雖然大部分團購網站承諾退款,但退還賬戶基本仍是網站賬戶,如要退回消費者購買時付款的銀行卡,則有多種限制,而這點也正是《意見》此次著重強調的,一定要原路退款。但在那位糯米網人士看來,實際操作還是有一定難度,“因為支付寶或者銀聯機構從每筆消費中都要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如果退款至原賬戶,這部分手續費是否要從中扣除?消費者能否接受?”不過糯米網的公關人士表示,這個問題已經提請財務部門研究。
律師說法
這是一個“削足適履”的規定
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從立法技術上來看,《意見》是有缺陷的。它并沒有說明這個規定開始實施的時間,以及給出一定時長的緩沖期,從這點來看,《意見》不具備可執行性。此外,這種不考慮實際情況、“一刀切”要求網站“削足適履”的規定,表面上看似保護消費者利益,實際卻破壞了整個行業正常經營。團購網站有多種商業模式,其利潤來源也多元化,如果強制性退款必然讓網站利潤下滑,沒有精力推出好的團購產品,反而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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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pon :促銷價值可過期
團購網站的鼻祖Groupon也不是所有商品都支持過期退款。Groupon認為,團購券的價值包括兩部分,付費金額和促銷價值。前者永不過期,后者可以過期。在Groupon對過期退款的說明中,有三項關鍵說明。首先,對于傳統形式上日常售賣的團購券,一旦過了有效日期,促銷價值部分就失效了,除非法律禁止的情況。但付費金額永不過期。第二,對于Groupon Now(一款基于時間的團購應用)類別的團購券,一旦過了券上標注的使用日期和時間,促銷價值即刻失效。第三,活動券只在購買當天午夜前提出退款請求;活動被取消且未再做改期; 或活動被改期后才可提出退款請求。
記者手記
公布《意見》前多聽聽意見
允許消費者團購后“過期退款”是一件好事,國家工商總局的《意見》出發點也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但這種在對新生事物不深入了解的前提下便貿然出臺的管理規定,卻難免有“一刀切”之嫌。采訪中,一些團購網站三緘其口,只說會“積極配合”規定。而另一些愿意談談無奈、說說苦衷的網站卻堅決要求“別出現名字”,這種對于政府管理部門既不敢得罪又難實際遵循其管理的難處,真心了解啊。如今,團購網站們都盼有具體細則出臺,否則《意見》很容易成一紙空文。希望這次,國家工商總局能多聽聽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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