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游戲虛擬貨幣廣泛應用于網絡游戲經營服務中。然而浙江溫州的一家棋牌游戲網站,通過私下操控“銀子商”交易網絡虛擬貨幣,竟然將網站變身成為公開賭場,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非法獲利7.56億元,游戲運營商、“銀子商”、“職業(yè)網絡賭徒”形成了獲利驚人的利益鏈條。
最高日獲利逾千萬
敲敲鍵盤產生的虛擬貨幣,能源源不斷被兌換成現金?聽起來像天方夜譚,然而,溫州警方日前查處的正規(guī)網站涉嫌開辦網絡賭場的案件顯示,甌樂棋牌網站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內用此形式獲利達7.56億元,涉案資金約28億元。
據介紹,2009年10月15日,溫州瑞安人金海威和沈義投資注冊成立了瑞安市日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經營一款叫甌樂棋牌的網絡游戲,玩家在該款游戲中通過牌九、麻將、撲克等手段互相之間進行對賭,對賭籌碼為游戲內的虛擬貨幣“樂豆”。
為吸引賭博人員利用網站虛擬貨幣“樂豆”實現網絡賭博,金海威、沈義等人暗中指使公司技術人員,通過制作計算機程序修改網站后臺數據方式,大量制造虛擬貨幣“樂豆”提供給“網絡銀子商”虞某、黃某,由二人以每1000萬“樂豆”兌換人民幣500元至60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虛擬貨幣販賣者或玩家。
為穩(wěn)定并抬高虛擬貨幣的游戲外交易價格,實現賭博人員能夠將贏取的虛擬貨幣樂豆兌換回人民幣,該網站還指使“銀子商”通過互聯(lián)網24小時輪流值班回收“樂豆”。此外,該團伙還在游戲中設計機器人程序、注冊機器人賬號并充入大量虛擬貨幣樂豆,在游戲中自動上線坐莊和游戲內的賭博人員進行對賭,以吸引人氣,消耗、回收賭博人員的虛擬貨幣。
“最多的一天,網站獲利1000多萬元。連我們自己都覺得有些害怕了!”金海威這樣對警方交代。
“正常的游戲網站,它只發(fā)行虛擬貨幣,讓玩家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娛樂;一旦它回收虛擬貨幣,虛擬貨幣可以跟人民幣自由兌換,變成了籌碼,就涉嫌開設賭場犯罪。”溫州市公安局網絡警察支隊案件偵查大隊大隊長錢宇告訴記者。
“與傳統(tǒng)的賭場相比,賭博網站參與人員數量多,范圍廣,參賭人員只要有能上網的電腦就可以參與,更加便捷。根據警方目前掌握的情況,僅甌樂游戲網站的注冊人員達到88萬,日均在線參與人員超過2000人。由于利用虛擬貨幣作為賭注,參與者在賭博過程中往往忽視了其中的貨幣價值。”據警方調查,最多的一名參賭者竟然輸掉了1500萬元巨款。
網站與“銀子商”利益捆綁
“這起網絡賭博案僅僅是冰山一角,全國還有一些網站在從事類似的網絡賭博活動,大肆斂財。”溫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
記者注意到,雖然在一些全國知名的網絡游戲平臺上,運營商往往在虛擬財富服務條款中明確注明:嚴禁利用積分、虛擬貨幣進行一切形式的賭博活動;禁止買賣游戲虛擬貨幣,其官網也沒有提供虛擬貨幣與人民幣逆向兌換的服務。但是游戲平臺上活躍著一大批“銀子商”——從事虛擬貨幣買賣交易的人。由于交易的數額巨大,“銀子商”從中賺取的差價相當可觀。
而在一些小的游戲網站,虛擬幣兌換已經成了公開的秘密。“棋牌類游戲網站如果不開設對賭游戲,不能雙向兌換很難賺錢。”在杭州經營多家網吧的金先生告訴記者,現在還有許多網站開設了“牛牛”、“五張”等對賭類游戲項目,“生意”十分火爆。“賭得很大,有時一場游戲下來輸贏要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人民幣!”
記者登錄一些游戲網站,發(fā)現這些游戲網站均設置了對賭類的網絡游戲,設置了虛擬貨幣的兌換價格,玩家可以通過網站的QQ客服直接兌換虛擬貨幣。
“‘銀子商’利用差價獲取暴利,而游戲運營商則借此吸引到更多的玩家,賣出更多的虛擬貨幣。在這樣的‘合作模式’下,你能指望運營商自身來制止虛擬貨幣的非法交易?”網警部門專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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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游戲網站變“賭場”獲利7.5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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