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丁開艷)昨日,財政部發布修訂后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補貼方式,其中明確該資金的扶持類型將由原先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兩大類,變為中型、小型、微型企業三大類,今后專項資金將重點向小型微型企業以及中西部地區傾斜。
補貼標準方面,專項資金貸款貼息的額度,按照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每個項目一般不超過200萬元。對改善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環境項目的支持額度最多不超過400萬元。
財政部表示,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貸款貼息方式進行支持,每個企業或單位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支持方式。同一年度,每個項目單位只能申請一個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專項資金不再重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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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將偏向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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