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報道】3月7日下午消息,針對深圳唯冠近日被債權人富邦保險提起破產清算一事,代表唯冠大債權方負責唯冠資產重組的和君創業發布聲明表示,此項申請不過是小債權人的行為,根本沒有進入程序,而且為八家銀行的債權人委員會堅決反對。
2010年11月,深圳中院判決深圳唯冠向富邦保險支付人民幣6000萬元,鑒于半年內深圳唯冠未能清償到期債務,富邦保險已向深圳中院提交申請書,請求法院宣告深圳唯冠破產并對其進行破產清算。深圳唯冠與蘋果公司iPad商標權訴訟案二審尚未判決之際,富邦提起破產清算讓這一案件更添變數。
對此,和君創業發布聲明稱,早在2009年初就有債權銀行申請深圳唯冠破產,八家銀行在深圳市政府金融辦主持下,與深圳唯冠共同協商,組建了以中國銀行為主席、民生銀行為副主席的債權人委員會,對深圳唯冠進行大債權人的模擬破產的協議式監管重組整合,關于最近的破產訴訟,不過是一個小債權人的行為,根本沒有進入程序,而且為八家銀行的債權人委員會堅決反對。(恰克)
以下為和君創業回應全文:
IPAD商標之爭的本質是蘋果公司對抗唯冠的八家銀行債權人,挑戰中國法律制度,制造訴訟借口引起商標爭執,借機強賣沒有IPAD商標權的違法侵權產品,并單方引發全面訴訟。目前,蘋果靠自己的強勢地位,利用中國執法機關在操作上的一些顧忌、以及國人對本國企業知識產權的某些誤解,持續銷售違法產品達一年關之久,獲得的非法利益約100億元人民幣(按北京西城工商局對一個蘋果專賣店擬罰款2.48億元人民幣推算),僅工商罰款一項,蘋果公司將為挑戰中國法律付出300億元以上的代價。關于破產問題,早在2009年初就有債權銀行申請深圳唯冠破產,八家銀行在深圳市政府金融辦主持下,與深圳唯冠共同協商,組建了以中國銀行為主席、民生銀行為副主席的債權人委員會,對深圳唯冠進行大債權人的模擬破產的協議式監管重組整合,也使其他債權人的權益有所保障。正是在這個背景下,我們受部分銀行之托進入深圳唯冠推進債務重組。
但是,大量事實證明,還在2009年12月蘋果公司指使IP公司購買了臺北唯冠的IPAD全球商標之時,他們不僅明知中國商標不在臺北唯冠手中,而且知道深圳唯冠公司從未承認中國商標的出售,也清楚地知道八家國內銀行對該商標的控制權。為此,蘋果公司派人與八家銀行輪番談判,并被多家銀行明確告知:早在2009年3月(即在蘋果指使的IP公司購買臺北唯冠商標前9個月),深圳唯冠的資產已被銀行的債權人委員會監管,深圳唯冠的任何人已無權出售IPAD商標。同時,民生銀行還明示了商標第一查封人的文件。蘋果這時與銀行債權人的多邊談判始終圍繞IPAD商標轉讓價格進行,雙方沒有為商標歸屬進行爭執。
但是,2010年4月,IPAD產品在全球熱賣后,中國市場因商標爭執遲遲不能啟動,蘋果的中國事務律師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并迫不得已于2010年9月走出了違法強賣產品的險棋,他們無理挑起深圳法院的商標權訴訟并輸掉了一審官司。而這場訴訟的違法目的十分明顯,就是借口商標權爭執,無視全世界商標法的基本常識,違法強賣無商標權的IPAD產品,不是被人誤導,而是有意蓄謀。更加令人震驚的是,在其輸掉深圳一審訴訟、全國工商部門開始了查禁風潮后,蘋果公司竟然公開挑戰中國的司法制度,發表聲明謊稱還未曾開過庭的香港訴訟中香港法院已經支持他們并把程序性的禁止令硬說成是“判決”,企圖用香港法律來戲耍中國的立法、司法與執法尊嚴。時至今日,蘋果還在明目張膽地繼續著他們的侵權行為,不管二審結果如何,八家債權銀行完全有權力直接向國家商標局提交申請,重申債權人的監管權與查封權,制止中國知識產權的流失。
關于最近的破產訴訟,不過是一個小債權人的行為,根本沒有進入程序,而且為八家銀行的債權人委員會堅決反對。因為,中國的IPAD商標的爭執,在本質上就不是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股東權的爭執,而是蘋果公司與債權人監管權與查封權的爭執,我們在近期內將發出征集小債權人委托的法律文件,更好地代表債權人對IPAD商標的合法權益。蘋果公司違法強賣其侵權產品的最大受益人和對手,將是以八家銀行為首的深圳唯冠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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