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攜程網上訂了兩張動車火車票,網上顯示的出發時間與實際車票上顯示的出發時間不符,給我造成重大損失。”2011年8月25日,北京消費者陳女士向維權網發來維權請求,稱其在攜程網上訂購的火車票與該網站上顯示的車票信息相差5個小時,對此攜程網方面拒絕承擔責任。
攜程網訂票出錯
陳女士在攜程網上訂購兩張動車票,一張是2011年8月28日12::46從北京西出發開往河南鄭州的D135,另一張是8月28日19:20分從河南鄭州開往洛陽方向的動車D1015。按照攜程網上顯示的時間,D135到達鄭州的時間是當日下午17:50,這樣陳女士正好能趕上鄭州到洛陽的動車。
令陳女士沒有想到的是,當火車票送到其士手中時卻發現,D135列車開車時間變成了8月28日17:21。因火車到達時間無法銜接上旅途的下一站,陳女士不得不退票,選擇其他交通工具。“以后還能相信攜程網上的信息嗎?”陳女士質疑道。
攜程網:不承擔任何責任
8月26日,攜程網客服工作人員告訴維權網編輯,陳女士訂購的車票信息與網站宣傳的信息不符是因鐵路局修改了火車發車時間,與攜程網并無關系。當維權網編輯反復追問攜程網與用戶的權責關系時,該工作人員表示,就陳女士的事件攜程網不承擔任何責任,其他的無法告知維權網編輯。
據攜程網工作人員介紹,凡在攜程網上訂購火車票的每張車票收取5元手續費。至于消費者用這5元錢買到了什么?該工作人員表示,每個火車票代購點都收取5元手續費,攜程網收取了這5元錢后是否應該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問題該他表示同樣無法告知消費者。
陳女士介紹,攜程網實際共收取她50元服務費。
攜程網退還服務費 承擔退票損失
難道消費者花錢買到的只有“不承擔責任”和“無法告知”么?陳女士表示,該火車票是為公司訂的,退票及其它損失不可能由她個人承擔。
經維權網再三協調后,攜程網方面承諾將退還陳女士50元服務費,以及火車票退票被扣除的20%手續費,共計110元。
法律提示:經營者提供服務失誤可要求賠償損失
網站提供票務信息,消費者通過該信息作出購買決定,并向網站支付費用,網站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形成了消費者與網站之間的服務合同關系。根據《合同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服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并且應當與之前提供的信息相匹配,如果因為該信息導致消費者接受服務時受到財產損害,或者導致合同不成立、無法達到合同目的,消費者有權依法獲得賠償。
當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如果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向消協等第三方機構投訴,申請介入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推薦閱讀
隨著社會變動加劇與生活節奏的加快,人類平均壽命延長與生育率下降等因素的改變,同樣的人,在工作轉換、輪調或升遷時,職業生涯發展會進入循環階段,并非以線性模式呈現,更多的是以彈性的方>>>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攜程網訂票信息出錯 是否承擔任何責任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a/guandian/yejie/20110831/10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