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姜奇平()
日前,發改委相關部門對中國電信()、中國聯通()開展反壟斷調查,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中國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較早關注中國電信等價格歧視行為,并以學術形式,搭建反壟斷討論平臺,并在平臺上提出了代表專家個人意見的電信改革方案。在此就有關問題進行以下說明:
一、中國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對寬帶反壟斷問題的基本觀點
信息化發展實踐表明,存在著“寬帶鴻溝—寬帶壟斷—寬帶改革”的邏輯,其中,寬帶鴻溝是“癥狀”,寬帶壟斷是“病根”,寬帶改革是“藥方”。
壟斷運營商濫用其寬帶批發市場上的壟斷地位、排擠寬帶零售市場競爭對手的行為,已經造成不利于信息化發展的明顯后果。政府反壟斷執法部門啟動寬帶反壟斷調查理所應當,我們期待著調查結果能夠約束壟斷運營商的壟斷行為,更希望此次調查對電信市場和信息化產生深遠的積極影響。
關于國家寬帶戰略,我們認為,克服寬帶鴻溝,離不開增加寬帶投入,但克服寬帶鴻溝,也不能僅寄望于加大建設投入,不能僅寄望于寬帶壟斷者的覺悟,在寬帶批發的源頭引入競爭是必不可少的。同時,引入更多市場化的競爭主體,也是增加寬帶投資的一種方式。
廣電網是未來中國寬帶競爭中的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其所擁有的入戶有線電視線路,是解決用戶駐地網的自然壟斷一種很好的手段。但是,廣電系統自身改革明顯滯后,是阻礙他們成為有效的寬帶競爭者的重要原因。此外,廣電領域的壟斷也需要通過進一步改革、通過政企事的分離、通過引入競爭來解決。
寬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形成有效競爭的格局,然而,寬帶改革的具體方案是見仁見智的,需要深入研究,乃至必要的爭論。我們并不認為把電信的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分切給廣電網是可行的和最理想的方案。
二、在反壟斷研究平臺上開展電信改革方案開放式討論
信息化研究中心建立開放的反壟斷研究平臺,在平臺上,圍繞寬帶產業革命,開展電信改革方案、三網融合改革方案的討論,大家各自提出不同方案、不同觀點和不同的意見和建議,目的在于站在國家戰略和電信產業改革發展的高度、站在廣大消費者的角度,推動決策、提供參考。
平臺是基礎,代表中心的正式立場;在平臺上提出的各種改革方案和建議,均為個人意見,不代表中心正式立場。
中心反壟斷、推進電信改革,基于社科院超越部門利益的客觀立場,中心就反壟斷問題召開多次座談會,邀請各大部委代表參加,公開聽取電信、廣電、電子等各領域專家正反兩方面意見,“10.20紀要”為參會各領域專家共同意見。中心《寬帶瓶頸: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基礎設施瓶頸》課題,從采集取證、分析數據、開展課題研究、征求意見,到上報成果,程序規范,不存在小報、代言媒體和娛樂媒體所臆測的“陰謀”、“陽謀”。研究中心籍此聲明,一些媒體中有與此不相符合的有關報道,均以本中心發出的聲明為準。此類媒體以特定目的所進行的不實報道以及對公眾造成的混亂,應由這些媒體自已負全責。
1、反映反壟斷平臺基本主張的“10.20紀要”
紀要全稱為“中國社會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互聯網接入與電信壟斷”學術研討會紀要》,是一個專家意見綜述。紀要根據2010年10月15日中心主持召開的“互聯網接入與電信壟斷”學術研討會記錄整理,并由研究中心汪向東主任于2010年10月20日審定后,按慣例報送發改委、工信部、商務部等各大部委及相關部門。
紀要的核心是五點建議,如下:
(一)建議政府主管部門立即責成中國電信先停止清理行動
(二)建議政府主管部門責成壟斷運營商立即停止價格歧視、差別待遇的壟斷行為
(三)建議及時調整網間結算的結構與政策,增加國家交換中心(NAP)點的互聯帶寬,降低網間結算價格
(四)建議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明確互聯網接入市場的開放政策,將“穿透流量”合法化,進一步擴大電信業的開放與競爭
(五)建議國家反壟斷法行政執法部門以此為契機,啟動電信市場的反壟斷調查
2、平臺相繼推出的三個方案
平臺推出的各個方案,由中心成員及參與研究成員從不同角度提出,但均不代表中心正式立場。各種方案根據“10.20紀要”精神,從不同角度對電信改革方案的思路進行探討、設計和論證。
1)第一方案說明
第一方案是一個將ISP與IDC相剝離的方案。由課題組研究成員提出,以《第五次電信分拆與重組方案建議》為題,署名“高紅冰”,全文發表于《互聯網周刊》(2011年3月5日)。
在該方案建議中,考慮到國家三網融合推進中的難點,提出將電信、聯通和ISP和IDC業務進行分離,進行改革,主導思想是分業經營,推動移動(鐵通)與廣電進一步合作,促進廣電系統更快地融入互聯網中來,參與寬帶市場的競爭,即所謂打造中國寬帶市場競爭的“第三極”。
分拆重組的具體方案主要內容是:“參照英國電信集團2008年將數據中心業務進行分拆,出售給HP的成功做法,將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的數據中心業務分拆出來(目前擁有的近10萬個數據中心機架,超過60億的年收入),這些內容不再屬于電信、聯通自已擁有的資源,解決了中國移動()互聯網上沒有內容的問題。”
由于該方案中有涉及將電信、聯通IDC業務打包交由廣電的有關內容,媒體即臆測此改革方案是廣電授意所為。信息化研究中心特此申明,中心該課題研究從未受過廣電方面授意或資助,方案中的觀點和建議僅為推進電信改革方案的深入探討之用,在此一并澄清。
同時,為避免媒體再次望文而生歧義,特重錄公開見報原文如下:
“關于分拆出來的數據中心的歸屬問題,可以采用三種方案:第一種是交給有IT背景的民營企業去運營,特別是那些正在發展云計算業務,亟需數據中心資源的民營企業;第二種是交由廣電來運營,數據中心是當前制約廣電在三網融合業務上發力的軟肋,正是廣電亟需的資源;第三種是由電信運營商成立合資公司來獨立運營,從而擺脫體制的限制,在運作上更加靈活,也更加市場化。”
2)第二方案說明
第二方案是一個骨干網運營體制加強競爭和用戶駐地網實現網業分離的方案。核心內容是建立“獨立第三方非主營交換中心”,引入骨干網競爭;同時通過網業分離,在“最后一公里”引入競爭。該方案由中心課題組研究成員提出,署名“國平”在本期《互聯網周刊》上發表。
前提是假設IDC方案(三網融合)在現階段不可行。政策隱含的是這樣的含義,如果廣電不進一步實現政企分離、打破行政性和政策性保護下的壟斷,其擁有電信骨干網參與寬帶市場競爭,對競爭者即不公平。
廣電沒有完成政企分離,打破壟斷,是這一具體方案在現階段無法著手操作的主因。一方面,方案提出后,廣電沒有顯示出積極推進自身改革的意愿,使這一試探方案顯得一廂情愿;另一方面,這一具體方案一旦實施,客觀要求廣電政企分離,打破壟斷,回到三網融合正軌,廣電是否愿意實現臺網分離,將網絡部分拆出來置于廣電系統之外,歸給市場,值得我們進一步觀察。
在此背景下,第二方案采取將電信網、廣電網與互聯網等三網融合擱置,僅定位于電信網與互聯網的融合進行設計。當然,這一方案并非排斥廣電,也同時考慮了將下一步實現臺網分離后的廣電網。
3)第三方案說明
第三方案是一個內部網業分離方案。核心內容是中國電信、中國聯通骨干網自然壟斷與信息服務業務完全競爭相結合,在“新壟斷競爭”結構下進行互補式體制分離。該方案由中心課題組研究成員提出,署名“周瞰”在本期《互聯網周刊》上發表。
前提是假設(兩網融合)方案也不可行。則電信改革僅提出局限于電信領域的方案。
在圍繞發改委反壟斷調查的媒體反應中,我們明顯感覺到公眾對電信改革的意愿明顯衰退,與前十年公眾積極參與電信改革的熱情形成鮮明反差。表現為由新華網記者報道中反映的公眾普遍認為以寬帶革命為中心的電信改革是“神仙戰”,與己無關。
中外電信改革和規制的出發點區別在于,國外主要是從保護消費者出發,國內要兼顧國家、行業和消費者三方利益。既然國內消費者自己都無所謂(如果這不是媒體被操縱,而是真實民意),推論下來,電信改革確定重心時,對國家、行業和消費者三方利益之間本來就難以把握的平衡,就可以有一種意外的新的道路可供選擇:重心適當向行業傾斜,重點解決企業做強做優問題。不過無論調整重心在哪里,最終要讓消費者受益。企業做強做優,也要以更好讓消費者受益為前提。當然這一方案無暇顧及競爭對手了,好在目前無論廣電、中國移動、互聯網企業、外商,沒一方敢公開提出電信改革方案,可以視為棄權,這一方案的阻力也就自然不存在了。
這樣確定電信改革重心的好處,從戰略上講:第一,卸下了國家的負擔。國家能提出寬帶國家戰略固然錦上添花,實在不想往“鐵公雞”(鐵路、公路、機場)之外投,這個方案相當于用政策換投入,通過調整生產關系釋放生產力潛力,不依靠國家物質投入(當然對出臺國家寬帶戰略,在媒體上還是要年年提、月月提、天天提);第二,擴大了需求。消費者通過這一方案獲得好處的方式,不是通過簡單降價,而是通過獲得更好的服務和相對于服務質量的更低的價格。第三,極大地調動行業積極性,推動企業做大做強,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重點解決中國電信、聯通利潤不足的問題,但不是通過壟斷,而是通過一種新市場結構下的自我改革。
第三方案的實質,是通過“強制”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贏利的方式,結束他們“損人不利己”狀態。所謂的“不利己”是指,由于不明智的電信改革定位(產業和企業定位),造成該發的財沒有發,使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市值落后于騰訊、百度這樣的互聯網企業,使電信職工陷入較行政性壟斷行業相對較低的福利狀態。所謂的“損人”是指,在數據業務、互聯網增值應用方面,自己沒有發財卻有意無意擋了產業其它主體發展之路。例如以占收入僅2%(60億元左右)的某項業務,擋住其它產業主體千億以上的發展機會。一項業務就阻礙一個行業的發展到這個程度,各項業務加在一起,足以逆轉中美ICT產業戰略基本態勢,使中國寬帶發展出現倒退(事實上這種情況已出現了,見今年國際電聯報告)。
方案出于好意,建設性地指出癥結所在,希望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即使“損人”(與人競爭),也一定要做到“利己”。這樣至少國家、消費者不受損失。至于具體競爭對手是否受損失,并非我們核心考慮。畢竟我們提出反壟斷,矛頭并不是指向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企業本身,只要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不受損害,我們樂觀中國電信、中國聯通成為做強做優、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
建議的關鍵是,重新定位電信改革定位(從CT定位移向ICT定位),依靠引入互聯網現已成熟的戰略創新和模式創新,轉變發展方式,通過內部網業分離(小網業分離),從以往電信改革完全不同的方向上,解決普遍服務與保值增值之間的內在矛盾,從根上解決做強做優問題。
<推薦閱讀
>>>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反壟斷基本立場和電信重組方案的說明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a/guandian/yejie/20111212/18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