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的四個巨頭(谷歌、蘋果、臉譜、亞馬遜)是非比尋常的動物。世上從未有過成長這么快、觸角伸得這么長的公司。
蘋果公司成了資本主義的龐然大物,市值占了標準普爾500的4.3%、全球證券市場的1.1%;使用該公司iTunes網上商店的有4.25億人,該店的虛擬貨架上放滿了音樂和其他數字內容。同時,谷歌公司是全球搜索及在線廣告方面無可爭議的領先者;其安卓軟件驅動著四分之三的在售智能手機。亞馬遜公司則統治了多個國家的在線零售及電子圖書市場;其不事聲張的云計算業務沒有那么著名。對臉譜公司來說,假如其社交網絡的10億用戶是一個國家的話,則其人口數量會位居世界第三。
被這些巨無霸推波助瀾的互聯網革命,給消費者和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好處,其所到之處,促進了言論自由和民主的傳播。然而,除了奇跡,他們也激起恐懼。如果將這種恐懼的規模與速度放任自流,則有可能扼殺競爭。這也正是他們遭到監管機構嚴密監督的原因所在。
受威脅最大的是谷歌。歐盟委員會和美國聯邦貿易署(FTC)都在調查對該公司的指控,即涉嫌不正當地修改搜索結果以利于其自己的服務。谷歌還被指控了其他幾項違法行為。這可能成為互聯網時代反壟斷的決定性戰役,就像十年前個人電腦時代微軟公司的史詩般決定戰役一樣(該訴訟涉及微軟將瀏覽器捆綁在Windows操作系統之內)。
認為數字巨頭正變得過于強大將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人,為三個趨勢所震驚。第一個趨勢是互聯網上“贏者幾乎通吃”市場的興起。盡管微軟在競爭搜索引擎Bing中大筆投資,谷歌仍占有美國三分之二、歐洲某些國家九成上下的搜索份額。臉譜公司也在社交網站領域享有準壟斷地位。競爭者害怕四巨頭會利用其主要業務領域的主導地位在其他領域攫取不正當的優勢,這一指控是針對谷歌反壟斷訴訟的關鍵。
第二,四巨頭欲把消費者捆綁在其“平臺”上,平臺指的是在線服務與運行于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上小程序(app)的結合。這些平臺極其吸引人。蘋果富可敵國,是因為巨額盈利的iPhone已事實上成了許多人數字生活的遙控器。然而,有人擔憂蘋果及其他巨頭正在修建“墻內花園”、使用戶難以將內容轉到其他平臺。
第三個擔憂是互聯網巨頭慣于吞噬尚未形成威脅的有前途企業。亞馬遜公司通過罕見的發行債券的方式集資30億美元,收購了若干公司,包括有野心與其競爭的網上鞋類商店Zappos。臉譜和谷歌也用巨款展開收購,某些收購受到了監管機構的密切注視。
迄今監管者專注于外科手術式的打擊,其目的是快速結案,談判達成補救措施以終止不良行為。 某些批評者認為那還太弱。有人要求谷歌被切成兩個獨立公司,把搜索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FTC顧問Tim Wu甚至主張:為了鼓勵競爭,蘋果和谷歌這種大型“信息壟斷公司”應該被迫做出選擇,要么做數字內容供應商、要么做硬件廠家、要么做信息分銷商(通過云計算服務等)。
危險在于:把這類公司大卸八塊會弊大于利。消費者蜂擁而至說明他們愿意犧牲某些開放性來換取巨頭的便利和易用性。如果他們真想更換供應商,在如今寬帶時代更換的成本已經大幅降低了。改用其他搜索引擎或音樂服務幾秒鐘即可搞定。而目前,不是一家獨大(微軟曾經是)、而是群雄混戰的時代。
谷歌的安卓智能手機操作系統一鳴驚人占據了市場,蠶食了蘋果的iPhone。亞馬遜的Kindle平板正挑戰iPad。在社交網絡領域,Google+在與臉譜爭鋒。臉譜和蘋果,外加微軟,都對谷歌在搜索領域的統治有應對方案。較小的企業如Twitter也渴望加入巨人的行列,并拒絕與他們聯姻。
技術世界瞬息萬變,看到創新的叛逆者挑戰根深蒂固的老企業,令人想起了約瑟夫·熊彼特所說的席卷各經濟體的“創造性破壞長風”。與事實相比,微軟的反壟斷問題現在似乎不太重要了,這個事實就是:即使當微軟與監管機構角力時,這個大烏賊也未曾意識到商業大潮已經變得對其不利了。
當今互聯網四巨頭也在頤指氣使、四處樹敵。如果他們真想遠離反壟斷困擾,就別讓規模沖昏了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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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經濟學人》評互聯網巨頭之戰:大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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