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女生在人人網上發帖稱克里斯汀的奶油來自地溝油,在克莉絲汀澄清后,女生也作了澄清。
理由:克莉絲汀稱經營利潤下降了900多萬元,股價下跌,因此要求女生賠償。
昨日,“克莉絲汀”狀告上海女大學生網絡商譽侵權案在徐匯法院開庭,雙方均由律師到庭出席。
此案中,女大學生因在人人網上發帖稱克里斯汀的奶油來自地溝油而遭百萬索賠。庭審中,雙方律師就索賠經濟損失100萬元的構成,以及克莉絲汀主體適格問題展開了激烈辯論。
對此案,法院將擇日宣判。
“對經營有重大影響”
今年4月25日22時左右,上海某高校大一女生楊小姐在人人網上發帖稱,“剛跟老媽打電話獲悉,金山一家奶油廠被衛生局查封,里面的奶油都是用地溝油和外國的工業油制成的!克里斯汀、莉蓮蛋撻等滬上知名蛋糕品牌都從這家廠進貨……”
次日中午,網民“新聞小兵曹文藝”在加上了“克莉絲汀也出事了?”的標題后,在新浪微博轉發此帖,從而引起了關注。
6個小時后,克莉絲汀即在其官網發布澄清公告,并稱該公司擁有一套嚴格的品質控制體系,并且高度關注食品安全,并在新浪微博責令“新聞小兵曹文藝”刪帖,而楊小姐也隨即作了澄清。
今年4月27日中午,克莉絲汀員工向徐匯警方正式報案稱,該消息已經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造成了重大影響,對公司的名譽造成了重大影響,股價大跌。克莉絲汀隨后提起了這場訴訟,要求女大學生賠償100萬元。
被指“商業炒作”
庭審時,克莉絲汀的代理律師曾表示,克莉絲汀的經濟損失由以下幾方面組成:經營利潤下降了900多萬元,以及股價下跌等。
克莉絲汀的代理人稱,被告發布的信息嚴重失實,在未經審核、證實的情況下,擅自在公共網站上發布,并被大量網民轉發,構成了對克莉絲汀名譽權的侵害,給克莉絲汀公司名譽及產品質量聲譽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因此,克莉絲汀除了索賠百萬元外,還請求判決對方停止對其名譽權的侵害,在人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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