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亞馬遜請求聯邦法官駁回蘋果在一起挑戰該在線零售商使用“app store”名稱訴訟中的虛假廣告指控。該指控是2011年3月提交的商標訴訟中多項指控之一,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蘋果在該商標權訴訟案中,指控亞馬遜濫用其應用程序店“App Store”名稱,以吸引開發者使用其移動軟件下載服務。
據起訴書稱,去年11月,在亞馬遜宣布推出Kindle Fire平板電腦,并開始將自己的應用店從“亞馬遜Android應用店”更名為“亞馬遜應用店”(Amazon Appstore)不久后,蘋果增加了這項商標指控。蘋果稱,這次更名可能引起消費者誤解。但在周三提交給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地區法院的文件中,亞馬遜表示術語“應用店”不屬于商標保護范圍,其使用不構成虛假廣告。
亞馬遜還表示,即使蘋果現任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Tim Cook)和他的前任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在談到競爭對手時都用過這個術語。庫克發表過“市場上有很多應用程序店”的言論,而喬布斯則提到過“四家Android應用店”。亞馬遜稱:“蘋果總不能說,他們的前任和現任CEO在財報電話會議上對成千上萬投資者談到這些其他應用店是虛假陳述吧。相反,在提到銷售應用程序的在線店時,使用術語“應用程序店”在行業中非常普遍。”
蘋果女發言人克莉絲汀·修吉特(Kristin Huguet)拒絕置評。蘋果總部位于加州庫比蒂諾市,亞馬遜總部在華盛頓州西雅圖。法庭定于10月31日對亞馬遜的請求舉行聽證會,案件審判定于2013年8月19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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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亞馬遜要求法庭駁回蘋果虛假廣告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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