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9月16日消息,《紐約時報》知名專欄作家蘭德爾?斯特羅斯(Randall Stross)撰文稱,與平板電腦、臺式電腦廣告相比,智能手機屏幕廣告存在弊端,首先是智能手機相對較小的屏幕顯示制約了廣告尺寸,其次是無法通過Cookies獲取用戶身份及興趣愛好等信息,另外受眾媒體對廣告本身缺乏接納心態。盡管如此,Pandora、Twitter和Foursquare等公司也都在移動廣告領域取得了不俗業績。
以下為文章內容概要:
對于那些打算提升產品或服務的創意營銷人來說,在智能手機上打出的兩英寸寬、三分之一英尺高的展示廣告著實不是什么好主意。
通常情況下,廣告客戶對于智能手機廣告不并看好。有數據顯示,在同樣贏得每千名廣告受眾情況下,廣告客戶樂意支付更多的費用選擇PC或平板電腦,而非智能手機。
克莉絲汀?陳(Christine Chen)是舊金山一家名為Goodby Silverstein & Partners的廣告中介機構的傳播策略總監,她對智能手機廣告的總體評價是:尺寸太下,根本無法與網頁橫幅廣告相比,更無法與電視、報紙和戶外廣告相媲美。
盡管廣告尺寸很重要,但這并非是智能手機廣告的唯一弊端。對于PC廣告來說,廣告商往往會借助網頁產生Cookies記錄來跟蹤用戶行為,獲取用戶身份、興趣等信息。很明顯,從技術層面來講,目前的智能手機廣告還無法像PC瀏覽器一樣利用產生的Cookies文件跟蹤用戶。
這些局限制約了智能手機廣告需求,同時影響了其廣告價格:基于網頁的橫幅廣告每千人印象收費通常是3-5美元,而智能手機顯示屏上的廣告每千人印象收費價格則僅為75美分或者1美元。
廣告客戶不看好智能手機廣告另一個原因是:智能手機用戶在使用手機時往往缺乏接納心態。這些用戶使用手機都是短行為,而且目的性很強,因而用戶不會停下他們的操作而關注廣告信息。
杰夫?蘭多特(Jeff Lanctot)是另一家名為“睿域營銷”(Razorfish)廣告公司的全球首席媒體官,他稱,對于智能手機廣告而言,投放環境的選擇要遠比PC、平板等大尺寸設備更重要,“用戶在瀏覽婚禮圖片時看到廣告會被視為是一種侵擾,但在其玩游戲時看到廣告,反而顯得很正常。”
廣告媒體策劃及營銷機構Carat北美區總裁道格?雷(Doug Ray)表示,被稱為“地理圍欄(Geofencing)”、基于用戶位置的移動廣告投放效果的確不錯。在或許用戶的地理位置后,有針對性的投放廣告,可以提升廣告轉化率和產品銷量,而這在PC上不可能實現。但該模式下,廣告主必須征得手機用戶的同意,因為這涉及到了用戶隱私。
盡管移動廣告面臨著諸多不利,但Pandora、Twitter以及Foursquare三家公司的移動廣告營收都取得了不錯業績。Pandora在播放音樂時插入了音頻廣告,Twitter則在用戶收發信息時插入廣告推文,而Foursquare則在嘗試利用“地理圍欄”推送廣告。
蘭多特表示,Pandora、Twitter以及Foursquare三家公司的移動廣告非常自然地成為了用戶體驗的一部分,用戶不再覺得它們是一種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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