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掃黃打非”辦工作人員在清理拆分收繳的非法光盤。
本報北京4月15日電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今天公布2012年以來判決的侵權盜版十大案件。具體案件如下。
1.北京“3·11”制售盜版圖書案。2012年3月11日,在朝陽區王四營圖書市場,涉嫌制售盜版圖書的趙金偉被抓獲,在通州區查獲3家為其非法印刷裝訂盜版圖書的印刷廠,在朝陽區黑莊戶鄉某圖書庫房和上述3家印刷裝訂廠共收繳盜版圖書1.7萬余冊。2012年11月21日,趙金偉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3萬元。
2.天津“5·04”販賣盜版及淫穢光盤案。2012年5月4日,黃金生經營的位于鞍山西道名利達電子商城內的批銷盜版、淫穢光盤窩點被搗毀,現場查扣盜版、淫穢光盤1萬余張。2012年10月19日,黃金生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3萬元。
3.黑龍江哈爾濱“4·14”制售非法音像制品案。2012年4月14日,哈爾濱市執法人員對南崗區文道街41號一地下室采取突擊行動,現場查獲光盤刻錄機19臺,用于制作非法光盤的母盤200余張,非法光盤制成品1萬余套,同時抓獲以戚永利為首的犯罪團伙成員3名。2012年11月28日,戚永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320萬元,其余2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和數額不等的罰金。
4.江蘇常州“11·11”侵犯著作權案。2011年11月11日,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將涉嫌侵犯著作權的嫌疑人金國存、胡寶抓獲。2013年1月30日,金國存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36萬元,胡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33萬元。
5.安徽宿州“9·27”網上銷售盜版出版物案。2011年9月27日,警方在宿州市抓獲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隨后又赴河南省鄭州市將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先后搗毀盜版出版物儲藏窩點4個,查繳盜版出版物49273冊(張)。經查,從2011年3月開始,周強等人大肆銷售侵權復制品,截至案發,共經營各類侵權復制品近12萬冊(張),涉案金額280多萬元。2012年7月25日,周強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40萬元,其余3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和數額不等的罰金。
6.安徽阜陽“4·25”制售盜版光盤案。2012年4月25日,阜陽市公安部門在潁州北路查獲李萍經營的儲存盜版光盤倉庫,現場查獲影視劇、游戲軟件、歌曲等盜版光盤成品、半成品80余萬張,刻錄機一組8臺。2012年12月19日,李萍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60萬元。
7.山東濟南“12·13”網游私服侵犯著作權案。2011年12月13日,濟南市執法人員對涉嫌侵犯著作權的韓超等人采取抓捕措施。經查,2008年至案發,韓超等人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以“玫瑰小組”的名義開設網站并發布廣告,租用網絡服務器空間,為他人非法復制發行《熱血傳奇》服務器軟件,非法經營數額達290余萬元。2012年11月12日,韓超被判處3年3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5萬元,其余5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
8.河南獲嘉縣“1·13”侵犯著作權案。2012年1月13日,獲嘉縣在照鏡鎮馮村一無證印刷窩點,現場查獲已膠訂好的盜印河南大學出版社《鞏固與提高·英語》半成品2700冊,未膠訂好的盜印大象出版社《基礎訓練·數學》等22651冊,封面紙3萬余張及大量半成品非法出版物,查獲印刷設備10余臺,抓獲左亞軍、孫嘯峰等涉案嫌疑人。2012年11月12日,左亞軍等5人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分別處14萬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
9.貴州貴陽“5·16”銷售非法光盤案。2012年5月16日,貴陽市執法人員現場查獲譚劍等人經營的盜版光盤60余萬張、淫穢光盤2012張,抓獲涉案人員3名。2012年10月30日,譚劍等3人被判處9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10.四川成都“10·12”批銷盜版音像制品案。2011年10月12日,成都市執法人員查獲一非法光盤批銷窩點,現場抓獲陳禪葉等涉案人員4人,收繳非法音像制品11萬余張。2012年4月1日,陳嬋葉等4人被判處1年6個月至9個月緩刑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9萬元至3000元不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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