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住著的房子突然被告知已經易主,原來丈夫偷偷賣了房產,還做了個假房本擺在了家里。劉女士一怒之下將丈夫和買房人一塊告上了法院,認為丈夫惡意交易,主張房屋買賣無效。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對這樣一出怪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因買房人不能證明自己是“善意第三人”,因此判決支持了妻子的訴訟請求。
領噪音補助 假房本被沒收
原告劉女士和被告張先生是夫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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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張先生一家三口一直居住于此。今年1月,劉女士拿著家里的房產證去領取噪音補償款時卻意外發現,房產證竟是偽造的。這張假證隨即被房管部門沒收。
丈夫背妻女 偷賣自家房
劉女士后來才知道,房子早被丈夫于2009年5月私自賣給了一名姓趙的男子,并且已經辦理了過戶手續。為了隱瞞家人,張先生在賣房后還偽造了一個假房本放到了家里。
事發后,張先生就躲了出去,一直沒回家。更蹊蹺的是,作為新房主的趙某也從未找上門來要求收房。如果不是這次去領噪音補償款,劉女士母女仍被蒙在鼓里。
一家人賴以居住的唯一一套房產已經到了別人名下,劉女士母女自然難以接受,憤而將張先生以及買房人趙某一起訴至法院,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丈夫已離家 審理未到場
劉女士遞交訴狀后,法院卻一直聯絡不到張先生本人,就連劉女士母女也不知道張先生去哪了,法院只得采取了公告送達的方式。
10月25日開庭,張先生依舊沒有出現,法院缺席審理。張先生的兄妹也表示,自今年春節以后就一直沒見過張先生,原來還能電話聯系,但7月份以后電話也打不通了。他們認為,張先生離家可能跟房子有關。
25日庭審結束后,法官讓張先生的家屬再試試聯系他,希望張先生到法院闡明情況。
一平5000多 價格明顯低
開庭時,買房人趙某委托了一名代理人出庭。代理人稱,趙某買房共花了66萬,其中貸款45萬,都已付給了張先生。兩人是通過個人交易完成,沒有通過中介。代理人認為,趙某屬于善意取得,不同意合同無效。
但劉女士母女二人從房管部門調取的房屋買賣合同顯示,該房的交易價格是39.5萬元,平均一平方米才5000多,明顯低于市場價。母女二人認為,張先生和趙某之間是惡意交易。在房價的問題上,趙某的代理人雖然主張是66萬,但卻沒有提交法庭任何證據。
托人捎說明 “沒臉見家人”
記者了解到,一直不肯露面的張先生前兩天托人到法院交了一份情況說明。
張先生自述,他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因為缺少資金需要貸款,當時朋友給他支了一招,用房子做抵押。張先生當時沒明白是要賣房,就將房產證交給了朋友,后來才知道房子賣了。買房人趙某也是朋友引見的。不過錢確實貸到了,生意也正做著。每月還貸還是他們自己還,趙某實際都不管。張先生稱,直到現在他也沒明白這中間是怎么操作的。
張先生說,他一直沒回家,就是覺得沒法跟家人交代。法官通知他今天開庭宣判,張先生說他不想來,自覺“沒臉見兩邊的人”。
法院缺席判決 認定交易無效
上午,因張先生沒有到庭,法院缺席宣判。
朝陽法院認為,涉案房屋系張先生與劉女士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屬夫妻共同財產,張先生與趙某就涉案房屋進行交易,應當征得劉女士的同意,否則即是對涉案房屋的無權處分。而趙某只有在作為善意第三人的情況下,方可善意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權。
但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張先生將涉案房屋出售后,偽造房屋所有權證書放在家中,表明了其存在故意隱瞞劉女士出售房屋的行為,構成對涉案房屋的無權處分。趙某花39.5萬元購買涉案房屋并非合理市場價,趙某也未就其主張的實際交易價格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予以證明,因此不能認定趙某系以善意第三人的身份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權。
因此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張先生和趙某之間簽訂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案件受理費7225元由被告張先生負擔。
聽到判決后,張先生的女兒臉上露出了笑容,結果令她很“滿意”。
庭外采訪
女兒表示相信父親
昨天,記者與張先生電話取得了聯系。對于賣房的事張先生不愿多談,只說自己是個老實本分的人。“賣房是您自愿的嗎?”記者問他。“那肯定不是。”張先生回答。
“哎!哥們兒之間的事不想說太多,也說不清楚。”在記者的詢問下,張先生幾次欲言又止,語氣頗為無奈。張先生說,他不說是不想傷哥們兒,不去法院是想在家人、朋友間“兩全”。“現在只要房子能要回來就行了。”
今天上午,女兒張某說,父親到現在也沒回家。“你會不會覺得父親把你們騙了?”記者問她。“不會,我還是相信我父親的。”女兒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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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瞞妻兒賣房被宣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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