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披露提前讓擬IPO企業的高管有些糾結,一方面擔心輿論更細致的監督,另一方面也對監管層在審核過程中透明化的舉措持歡迎態度 ]
自今年2月1日起,中國證監會要求IPO企業預披露時間從發審會提前5天變更為提前1個月。預披露新舉措的公布,一度讓保薦代表人脊背發涼,讓IPO企業老板頭大。很快,一些企業摸索出“三招”應對,分別是:提前聘請財經公關公司,應對新聞監督:更謹慎地采用市場數據和市場地位表述,應對競爭對手:改變工作重心,從一心應對發審委委員變成應對公眾關注。
提前成為“公眾公司”代價
小潘在投行從業9年多,預披露新政公布后,小潘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這是我從業以來見過的令IPO企業最緊張的政策。企業擔心預披露提前,在招股說明書的指引下,媒體有了充足的時間去深挖企業內幕。有的企業負責人不是擔心企業,而是擔心自己的第一桶金被曝光。”最近幾年,先后有立立電子、蘇州恒久、勝景山河等IPO企業成功過會,甚至已經成功發行后被媒體監督給“拉下馬”,更不要說被因媒體監督而栽在發審會前的IPO企業了。
去年12月30日,證監會發行部、創業板部聯合發布《關于調整預先披露時間等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發行人將預先披露時間提前到反饋意見落實后、初審會之前。《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實施。此外證監會自2月份開始披露在審企業名單,嚴格意義上,IPO企業從正式受理申請起就進入公眾的視野中。
深圳大學教授國世平認為,預披露新政增強IPO透明度是一項很好的制度,靠陽光來殺毒。使申請材料中的問題提前曝光,初審會中就可以對問題及落實情況進行處理。為社會公眾和投資者提供了更加充足的時間,詳盡查閱申請IPO公司相關材料,可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舉報,從源頭上杜絕隱患。投資者痛恨的不是IPO本身,而是那些涉嫌包裝上市、財務造假、內幕交易、天價發行、欺瞞投資者的上市公司。
平安證券一名資深保薦代表人對記者表示:“預披露提前,首先要應對的是媒體報道。我們現在對企業的建議就是提前聘請財經公關公司。”據介紹,此前IPO企業一般是在上會前10天左右敲定財經公關公司,現在一般是建議提前兩三個月就落實。另外,以前財經公關公司服務費是企業成功過會后才支付,不過會就不支付。現在有些財經公關公司只要簽約了,就要預收一半的服務費。
濱化股份(601678.SH)2月16日一則公告將IPO企業的秘密公之于眾。公告顯示,濱化股份將首發上市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費、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共計1159.59萬元,直接從發行溢價中扣除,未計入當期費用,導致2010年度營業利潤多記1159.59萬元。上述保代表示,有企業負責人擔心,預披露時間加長后,會引起更多輿論關注,企業需要支付更多成本去“滅火”,加大企業負擔。
“濫用數據”將緩解
在創業板剛推出之際,IPO企業在招股說明書中夸大市場地位和市場占有率的案例曾多次出現,經常會出現同行業兩三家公司預披露的市場數據“相互打架”的情況。北京一家咨詢公司還一度被指為罪魁禍首,幾乎每家有問題的數據,都是這個公司提供的。投行圈內盛傳的說法是,監管部門后來再也不采信由該咨詢公司提供的市場數據了。
本報記者此前在采訪中曾發現過IPO企業數據造假產業鏈。如西林科在招股說明書中提供的市場規模數據、行業預測數據,先由公司自己提供,以北京某高校防爆劑課題組的名義在化工行業網站上刊發,再引用回自己的招股書。投行人士透露,IPO招股書上的數據造假并不罕見,操作流程也大體如此。
資深投行人士小潘介紹稱:“企業在招股書上講自己好話,拔高自身市場地位和市場占有率,其好處是為了夸大企業優勢,提高發行價。現在預披露提前后,企業采用的數據會更謹慎,更客觀。競爭對手舉報是IPO企業一個重要風險,現在投行通常建議客戶采用偏謹慎的數據,以免留下把柄和硬傷。如果故意把行業老二、老三說成老大就會有麻煩。”
一個典型案例就是深圳服裝企業“淑女屋”,其招股書中關于“淑女屋品牌居消費者最喜愛國內女裝品牌第一位”,以及自身受歡迎程度僅次于阿瑪尼,超過迪奧、LV的表述,結果引發媒體和公眾普遍質疑。最終淑女屋上會被否,很難說和輿論監督無關。
提前“備戰”發審會
深圳一家沖刺中小板的IPO企業高管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中介機構告訴我們,提前預披露,對于發行人高管來說,實際上相當于提前備戰發審會。”
該高管透露,提前1個月將公司招股書曬在媒體的鎂光燈下,各路記者對于其中細節、問題窮追猛打:各路競爭對手拿著某些“小辮子”猛發舉報信。據中介機構提供的信息,通常預披露后10~15天后,發審委委員們會提問到的問題,我們都會從媒體、舉報者手中遭遇到。也就是說,對于IPO申請企業來說,不用再費盡心機去培訓怎么應對發審會了,各種詰問將會提前遭遇到。
記者采訪到的三家擬IPO企業高管一方面憂心預披露新政后,公司會遭遇更強烈炮火;另一方面又對監管機構在審核過程中增強透明化的措施持歡迎態度。這些高管普遍希望,證監會以后能更詳盡披露每一家被否公司的“被否理由”。這樣,有公司被否,其他公司也可以從中借鑒,避免同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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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IPO企業“三招”迎預披露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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