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喬布斯訴諸法律的決定仍然面臨一些障礙。從實際來看,由于谷歌并未銷售手機,所以法官不會命令谷歌停售“山寨”手機。同樣,谷歌也不可能因為其他公司生產并銷售的手機而支付賠償。從象征意義來看,打擊谷歌可能招致消費者和硅谷精英對蘋果的反感。
選準目標
于是,蘋果2010年3月對Android的“代理人”發起攻擊,指控中國臺灣的HTC在Nexus One、Touch Pro和Droid Eris等產品中侵犯其10余項專利。“我們可以對競爭對手剽竊我們的專利坐視不理,”喬布斯當時說,“或者,也可以做點什么。”
創立于1997年的HTC憑借2007年與谷歌建立的Android合作關系,從一家代工廠商發展為擁有自主品牌的大型智能手機企業。但它仍在廣告中強調了一句口號:Quietly Brilliant(低調卓越)。蘋果選擇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ITC”)起訴HTC,這是一家位于華盛頓的準司法機構,其案件審理速度快于美國聯邦法院,而且有權禁止侵權產品進口。“蘋果似乎挑了一個軟柿子。”知識產權學者、哈佛商學院教授維利·史(Willy Shih)說。起訴HTC其實是在向Android陣營的其他企業發出警告。
但HTC比預想的更加頑強。該公司聘請了一流的法律顧問,包括加州律師事務所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該公司也曾經為谷歌代理官司,這并非巧合。HTC在法律文件中表示,該公司并無任何過錯,蘋果的訴訟目的是削弱競爭對手的實力。在開庭前,蘋果明顯退縮了,撤消了一些訴訟。ITC的一名行政法官在初步裁決中裁定HTC僅侵犯了蘋果兩項專利,從而進一步縮小了該案的訴訟范圍。2011年12月,蘋果再度受挫,ITC全體委員一致裁決,HTC僅侵犯蘋果的一項專利。該專利使得智能手機能夠自動識別短信和電子郵件中的電話號碼,方便用戶直接撥打。
該消息宣布后,HTC表示,已經設計了一項措施,繞過該技術,導致蘋果禁售HTC手機的希望落空。得益于ITC的最終裁決和HTC的股票回購計劃,該公司股價當天大漲7%,觸及臺灣股票交易所的漲停板。
蘋果也因為這個結果付出了代價:HTC和其他手機廠商開始向蘋果發起專利訴訟。沒等喬布斯動手,摩托羅拉移動就先發制人,于2010年10月向蘋果發起三起訴訟,并向ITC提交了一起投訴,指控蘋果侵犯其專利。摩托羅拉移動的代理律師也來自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蘋果也不甘示弱,向ITC投訴摩托羅拉移動的Droid、Droid 2和Droid X三款Android手機抄襲iPhone。由于程序問題,蘋果的主張率先得到回應:ITC的行政法官今年1月裁決,蘋果未能證明摩托羅拉移動侵權。3月16日,ITC委員最終認定摩托羅拉移動勝訴。
在這場以牙還牙的斗爭中,專利戰火從華盛頓燒到芝加哥,又燒到特拉華,隨后還蔓延到英國、法國、德國、荷蘭、意大利和澳大利亞。幾乎每天都會出現新的動議、聽證會和上訴。德國曼海姆法院今年2月作出裁決,認定蘋果侵犯摩托羅拉移動的信息推送技術專利。幾天后,德國慕尼黑法院又裁決,蘋果在與摩托羅拉移動的“滑動解鎖”專利糾紛中勝訴。但雙方都已提起上訴,絲毫沒有罷手的跡象。
作為手機市場的先驅,摩托羅拉移動數十年來積累了大量基礎專利,很多都已經成為數字設備的核心技術,這就使得摩托羅拉移動的知識產權擁有了巨大的價值。因此,谷歌2011年8月宣布斥資125億美元收購該公司的手機業務及其1.7萬項專利。谷歌CEO佩奇表示,此舉“將使我們更好地保護Android免受微軟、蘋果和其他企業的反競爭威脅。”換句話說: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今年2月,蘋果向歐盟委員會投訴摩托羅拉移動,指控其使用所謂的“標準要素專利”打壓競爭對手——當然,摩托羅拉移動已經積極應訴。
轉攻三星
2011年3月,喬布斯在iPad 2的發布會上將注意力轉向了三星。他調侃了Galaxy Tab,在一張幻燈片中將2011年稱作是“山寨年”(Year of the Copycats),并把三星列在首位。一個月后,蘋果在加州圣何塞起訴三星。
直到21世紀初,三星和其他韓國家族式財團還被普遍視為天生的模仿者:他們生產的電子產品、廚房家電和汽車都缺乏想象力。但三星卻在不知不覺間成長為全球收入最高的科技企業,并且成為了全球最大的存儲芯片、微處理器和智能手機屏幕供應商。如今,它在韓國出口額中的占比幾乎達到五分之一,在本土市場擁有無與倫比的影響力。2008年,三星董事長、韓國首富李健熙被控逃稅并違反信托責任。雖然兩項罪名都成立,但他仍然免于牢獄之災,獲得了總統特赦,重新執掌公司帥印。
與HTC不同,三星并未在2007年就急于投靠Android陣營,而是在幾年后才推出了Galaxy系列Android手機。根據蘋果提交的法律文件,三星跳過了艱巨的初期研發階段,直接模仿了“蘋果的創新技術、與眾不同的用戶界面,以及優雅而獨特的產品和包裝設計。”蘋果稱,三星2010年3月發布的Galaxy i9000手機抄襲了“蘋果iPhone 3G所有獨特而簡約的設計元素:長方形外觀、四個圓角、光滑平整的正面,以及透明玻璃下的大屏幕。”蘋果發言人史蒂夫·多靈(Steve Dowling)說:“這種公然抄襲是不對的,當其他公司剽竊我們的創意時,我們要保護蘋果的知識產權。”
三星并不否認其智能手機的外觀和功能在某些方面與蘋果類似,但該公司卻在法律文件中堅稱,無論是微波爐還是最新、最酷的手機,相互競爭的產品經常會彼此模仿。更何況,一個配有圓角的正方形算得上什么了不起的創新嗎?三星認為,蘋果是希望借助訴訟獲得任何一個競爭者都不應有的待遇:“永遠統治智能手機和移動電腦市場。”三星發言人詹姆斯·鐘(James Chung)補充道:“三星將繼續捍衛我們的知識產權,以便服務于我們的用戶,并確保我們在移動通訊行業的持續創新力和領導力。”
事實上,早在iPhone面市前,就有多家亞洲廠商設計了類似的長方形智能手機。三星指出,在iPhone發布前1年,也就是2006年,其本土競爭對手LG便發布了一款名為“巧克力”的圓角手機,該產品“幾乎包含了蘋果主張的所有設計元素”。2006年12月,在蘋果發布iPhone圖片前,三星也在韓國提交了一項名為F700的長方形手機設計專利。雖然蘋果自認為擁有這種設計的獨家使用權,但三星認為,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的設計是向著這一方向“自然進化的”。倘若果真如此,蘋果便會損失慘重,因為按照《專利法》的基本精神,如果一項創意在發明時對普通人而言是“顯而易見的”,便會失去專利保護。因此,蘋果有可能因為打擊三星而引火燒身。
推薦閱讀
作者:劉菲菲 3月30日,蘋果發布了iPhoto 9.2.3版,大小為354.55MB。iPhoto是一款由蘋果電腦為Mac OS X操作系統和iLife軟件套裝編寫,預裝在在每臺Mac電腦中,用于管理數碼照片的應用軟件。 iPhoto 9.2.3版發布 iPho>>>詳細閱讀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a/kandian/20120330/46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