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1年度十大知識產權事件終評備選六:
龍崗法院TSA電子證據固化系統獲重大(工程)項目類科技創新獎
推薦人:龍富泉 推薦單位: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
評選事件簡介:
2011年11月17日,在龍崗區2009-2011年度科技創新獎勵大會上,龍崗法院自主研發的“人民法院TSA(Time Stamp Authority可信時間戳)電子證據固化系統”獲得重大(工程)項目類創新獎。
“人民法院TSA(Time Stamp Authority可信時間戳)電子證據固化系統”是龍崗法院課題組針對數字化環境下知識產權司法實踐遇到的新問題潛心調研開發的成果。該系統以數字時間戳技術、數字簽名技術復合構建而成,由國家授時中心、時間戳中心、CA認證中心以及訴辯雙方和技術法官小組多方共同監督完成認證,是國內外首次在司法領域有效應用相關計算機技術,解決電子證據保全的完整性與不可否認性難題,可直接服務于同電子證據相關的民事、刑事、行政審判實踐,以及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等領域。該系統目前已實際應用于知識產權司法實踐,并成功解決許多涉及電子證據的著作權、商標權、不正當競爭糾紛等案例,極大提高電子證據保全的公平與效率,大幅降低當事人維權成本與難度,樹立司法理性權威,引發國內外權利人及業界專家的廣泛關注。相關成果已被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業協會社會服務等借鑒引用,取得良好社會效益。
龍崗法院就“TSA”向龍崗區科技術局申報科技創新獎,歷經半年的初審、復審、專家評審答辯等程序,終獲2009-2011年度龍崗區唯一重大(工程)項目類創新獎。
事件點評:
龍崗法院于2005年9月獲最高法院批準開展知產審判,為當年全國有此管轄權的15家基層法院之一。在司法實踐中,他們圍繞知產審判疑難復雜前沿問題,提出“改革創新為杠桿,審判調研兩翼飛”的龍崗模式。
在困擾知識產權司法審判的電子證據完整性、不可否認性難題等方向展開務實型的跨界研究。提出并建立國內首個“人民法院TSA(Time Stamp Authority可信時間戳)電子證據固化系統”,應用于司法實踐,解決諸多知識產權糾紛,并衍展出更廣泛的社會意義。
這一事件為國內法官作為創新研發主體獲得政府頒發重大(工程)項目類科技創新獎首開先河。它為深圳建設自主創新型城市,以及新時代背景下司法理性、為民、與時俱進等宗旨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深圳市2011年度十大知識產權事件終評備選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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