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城步苗族自治縣桐龍村村民代表來信向《中國第一報道》反映,該村村支書利用手中職權,依仗其兄為縣里官員等關系,對村里公款大肆進行造假貪污,期間還揚言要暗殺清帳小組人員。而城步縣有關部門接到上述反映后,居然稱“造假帳不是貪污不能立案”。
村支書被指造假貪污
揚言殺掉“清帳小組”
據了解,城步縣桐龍村有著豐富的筍竹林和松杉用材林,這里的自然礦產條件優(yōu)越。
李輝杰,桐龍村人,從1998年擔任該村村支部書記至今。
據桐龍村村民代表向《中國第一報道》反映,村支書李輝杰為達到個人目的,對村里財務未進行及時公布,從中造假貪污,數目高達百萬。
桐龍村村清帳小組還列出了村支書李輝杰造假貪污的事實:
1997年原村支書唐愛華期間為建桐龍學校,向邵陽市民委批了15萬元,唐愛華離職,李輝杰接手15萬元建學校款,學校未建成,15萬元被他貪污。
2000年,李輝杰將村電站破壞出售,只記帳3500元,造成村里經濟損失15萬元。
2000年李輝杰私人修電站,用伙食開支在村里報銷6500元
2000年縣教育局下撥桐龍學校維修費7800元,實際開支800元,作假帳3800元,李輝杰從中貪污4000元。
2000年至2002年李輝杰向村民征收上交統籌款三年中,每年上交28000元,共計84000元,村無記帳收入,被李輝杰貪污。
2001年李輝杰批得筍竹林化肥款3000元,被李輝杰貪污。
2002年李輝杰在法改局批得河堤壩款15000元,假記收入11400元,李輝杰貪污4000元。
2002年縣人民政府下撥農綜補貼款2萬元,被李輝杰貪污。
2003年茅坪鎮(zhèn)人民政府下撥村組干部報酬3920元被李輝杰貪污。
2004年法改局批得水利項目款5000元,被李輝杰貪污。
2005年至2007年李輝杰以私借村款,以村現金支出開支貪污。
2006年補修白水洞無用報廢電站壩,假報開支8690元,實際開支5000元,被李輝杰貪污。3690元
2006年村菜家?guī)X造林,貪污造林款1萬元。
2007年桐龍村四、五、八組向法改局批自來水款3萬元,己被李輝杰私自領取。
2008年李輝杰在土橋中心完小領取2007年冬季桐龍村學校雪災款5000元,被李輝杰貪污。
2008年邵陽市司法局進駐我村捐獻雪災扶貧款1175元,給4戶特困戶每戶800元,共3200元,都被李輝杰貪污。
2002年,村里一本現金帳面上還有25800元,李輝杰慌稱帳本丟失,實際上被他貪污。
桐龍村清帳小組稱,李輝杰自擔任村支部書記以來,家里人過大小生日、及其它待客,所買的雞鴨魚肉、煙酒物品都自已開發(fā)票放在村里報銷。
另據了解,村支書李輝杰與其兄李輝相共修建四坐電站,六甲電站是最大一坐高水頭電站,總投資三千八百六十萬元。
而得知村民舉報自己貪污問題的村支書李輝杰甚是大怒,公開在桐龍養(yǎng)路班揚言:要殺掉清帳人員,你們不搞倒我,我就要搞死你們幾個,要與你們清帳人員搞個魚死網破。
造假貪污不能立案
村民疑為暗箱庇護
面對村支書李輝杰的死亡威脅,桐龍村村清帳小組人員并沒有被嚇倒。
今年年3月31日,桐龍村清帳小組人員向城步縣檢察院進行書面舉報,要求縣檢察院對李輝杰造假帳貪污要求立案查處。
城步縣縣檢察院一副檢察長陳愛龍稱,“李的案子只貪污二萬多元,我們打算不起訴,具體還未決定。”
該副檢察長解釋稱,“造假帳不是貪污行為。你要不服只怪我沒有能力,我辦事公道,包括我的辦事人員。我沒有能力,受理你們的案子。”
桐龍村清帳小組稱,他們曾將清理李輝杰貪污情況向茅坪鎮(zhèn)政府、縣紀委反映,公安局對李輝杰進行刑事拘留,關押在邵東縣看守所,但很快被李輝相取保回來,李輝杰回來后有其兄李輝相支撐,更加囂張。
一知情人私下向透露,村支書李輝杰造假貪污百萬之所以無人問責,主要是其在城步縣長兄為官充當了“保護傘”角色。
“我們村經群眾選舉的清帳小組查出李輝杰貪汚公款、坑害百姓的事實,就此己向上級紀檢監(jiān)察、城步縣檢察院反映多次,都不立案。”桐龍村村民稱,他們希望上級部門能對此重視,及時查處村支書李輝杰貪污罪行,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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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湖南城步村支書李輝杰造假貪污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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