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訊】2月24日消息,黃靜華碩案再次有了新進展。昨日晚間,黃靜律師團律師張平向媒體透露,近期黃靜將前往法院領取國家賠款金,并現場將賠償金捐給公益事業。同時黃靜還會首度將涉案筆記本公開展示。
此前,在2008年11月27日,華碩筆記本電腦維權案當事女主角黃靜的代理律師張平,對騰訊科技表示,黃靜已經于當日收到了國家賠償金29197.14元,按照羈押295天計算,平均每天的賠償金不足100元。此前,其律師申請的國家賠償為46855.62元。
對于黃靜為何再次領取賠償金的問題,張平和黃靜律師團另一位律師張蘭做出了以下解釋:去年11月黃靜收到的是國家賠償確認書,在國家確認賠償后,海淀檢察院需要向海淀財政局申請,等批復下來后黃靜才可以領取。現在有關材料已經報到財政局,賠償金有望在近期發放。
上述兩位律師還介紹,黃靜將親自去檢察院領取,并當場將賠償金捐贈與公益事業。黃靜及律師團還計劃在當天與媒體做交流,回應有關質疑,并將涉案華碩筆記本向媒體公開展示。
來自黃靜律師團的消息還指出,黃靜起訴華碩名譽侵權一案將在3月初開庭。此后,黃靜還將繼續提出更多針對華碩侵害的新系列起訴。
對于黃靜律師團今日的表態,華碩方面沒有做出更多的回應,只表示對此事尚不知情。
事件緣起2006年2月,首都經貿大學大三學生黃靜購買了一臺華碩電腦,但在后來的修理過程中發現CPU存在問題,隨后黃靜與其代理人周成宇找到華碩要求數額為500萬美元的賠償,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后,當年3月7日,黃靜與周成宇被北京海淀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帶走,隨后被批準逮捕并關押至海淀看守所。
2006年12月26日,海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批準已經關押了10個月的黃靜取保候審。今年6月5日,黃靜向海淀檢察院提出了國家賠償,要求在沒有犯罪事實而被錯誤逮捕羈押的295天中,被申請人理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人民幣46855.62元。隨后,這一事件被訴諸媒體,并被廣泛報道。(編輯:K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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