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訊】2月9日消息,冠捷科技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09年2月9日與TVIL、飛利浦訂立商標許可使用證協議,據此,飛利浦同意向TVIL及其聯屬公司授出獨家權利及許可使用證,允許其于地域內將飛利浦商標用于范圍內產品及相關宣傳資料。
公告顯示,商標許可使用證協議將自完成日期起計為期五年。根據商標許可使用證協議,公司保證TVIL據此履行向飛利浦支付許可使用費的責任。
飛利浦持有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12.47%,也持有公司所發行可兌換為313,300,433股股份的可換股債券,相當于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14.84%。因此,根據上市規則,飛利浦屬于公司的關連人士。商標許可使用證協議及附屬協議項下交易構成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編輯:Kobe)
進入論壇>>聲明:IT商業新聞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咨詢:(010)68023640.推薦閱讀
柳傳志認為,中國能夠成為世界強國的一個標志,跟中國是否有國際性的企業是有關系的,真正能給國家帶來巨大回報和影響的肯定都是國際公司。為此,柳傳志一直致力于將聯想打造成一個國際化大公司,甚至不惜以國內的高>>>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冠捷科技與飛利浦訂立商標許可使用證協議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a/xie/20111230/207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