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綜合】 (記者 付湎) 因認為自己信息網絡傳播權被侵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有限公司將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及蘋果公司告上法庭,索賠53萬余元。今日上午,二中院一審判決,認定蘋果侵權,蘋果被判賠償大百科52萬元,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IT商業新聞網獲悉,中國大百科公司訴稱,2010年10月,該公司發現在蘋果電子商貿公司經營的網站上下載并安裝iTunes軟件后,即可通過該軟件訪問蘋果公司經營的蘋果在線商店(App Store)。
據法制晚報報道,用戶可通過該軟件購買和下載含有原告擁有著作權的《中國大百科全書》大量內容的應用程序,用以在蘋果公司的iPad和iPhone產品上閱讀該書的大量內容。
中國大百科公司認為,兩被告的上述行為嚴重侵犯原告的著作權。
庭審中,大百科公司指出,蘋果公司提供大量證據表明,蘋果在線商店里的應用程序均由開發商上傳和發布,意圖將侵權責任推卸給第三方。
但蘋果在線商店的頁面顯示,涉案應用程序的開發商為周某,而蘋果公司至今沒有提供與周某之間的開發協議和周某簽署的任何文件以及銷售侵權應用程序的分成記錄。
故原告不得不懷疑,蘋果公司除了為侵權應用程序提供技術服務和銷售平臺,本身就是侵權程序的實際開發者和上傳者。
原告代理人稱,對于大百科全書不存在難以審查版權歸屬問題,被告應當知道未經授權使用會構成侵權。
直到今天,在蘋果在線商店里仍然可以找到相應的類似的應用程序,故蘋果公司對于自身的侵權行為和他人的版權權益根本就是無視和故意,其侵權主觀過錯重大。
蘋果公司辯稱 侵權與其無關
蘋果電子商貿公司辯稱,iTunes軟件只是蘋果公司開發的管理軟件,不提供下載,其真正下載地址并非來自他們公司。
蘋果公司指出,原告并不完全享有對大百科全書的著作權,該書的編委會也是著作權人之一。
另外,蘋果在線商店的經營者應為盧森堡公司,而非蘋果公司。蘋果公司沒有為開發商上傳軟件提供任何服務,軟件的用戶也都知道其是跟盧森堡公司在打交道,收取的款項也是該公司,與蘋果公司無關。
上午宣判
法院審理后認為,蘋果公司存在侵權行為,最終判決蘋果公司停止涉案侵害中國大百科公司對《中國大百科全書》歷史卷第一版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蘋果公司賠償中國大百科公司共計52萬元。
宣判后,蘋果公司稱,商議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推薦閱讀
日前,日本夏普公司決定向日本三家證券交易市場札幌證券交易所、名古屋證券交易所、福岡證券交易所遞交終止上市的申請。作為業績改善合理化的一環,夏普將在2012財年在這三家交易所停止上市交易。不過公司仍將維持在>>>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蘋果被判侵權并賠償中國大百科公司52萬元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a/xie/20120301/116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