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當局經濟部門負責人施顏祥昨日(19日)表示,第三階段開放大陸資本赴臺投資項目已獲行政機構審查通過,制造業開放97%,服務業與公共建設開放幅度約51%,并未涉及農業。
至于外界相當關切的面板與半導體產業,陸資投資這些產業均不得具有控制能力,除持股不得超過50%,且需經項目審查。
施顏祥指出,已完成第三階段開放陸資赴臺投資業別項目的檢討,并經臺當局“行政院”審查通過,目前正在進行相關行政程序,時間表應該很快就可以出爐。
施顏祥表示,在制造業部分,新增開放115項,加計已開放的89項,開放幅度約達97%,包括發光二極管、太陽能電池等都是新增的開放項目,并分別依據產業發展規模及其因應能力,訂定不同的限制條件。
服務業部分,此次新增開放23項,加計已開放的138項,開放幅度約51%:公共建設部分,新增開放23項,加計已開放的20項,開放幅度約51%,施顏祥也指出,公共建設是指非承攬的部分,并有限制條件,例如公路,是限臺灣主干道服務區,大型物流中心,限采合資,且對投資事業不得具控制能力等。
對于業界相當關注的前一階段已開放的集成電路、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液晶面板及其組件、金屬切削工具、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制造業等5項限制條件產業,也調整為陸資投資時,不得具有控制能力,且仍需項目小組審查。
施顏祥指出,所謂的不得具有控制能力,第一個是陸資持股不能超過50%,并加了一些條件,且一定要提出產業合作,所以是更嚴格,不是更寬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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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臺當局:陸資赴臺投資面板持股不得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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