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實施3個多月以來,戰果頗豐,截至11月16日,國內九大試點省市共回收五大類家電239萬臺,銷售五大類新家電203萬臺,銷售額突破80億元。相信大家看到這組數據之后都會為之振奮,畢竟在一個月之前,五大類以舊換新家電銷售額僅僅為40億元左右,短短一個月的時間能夠實現翻番增長,著實不易。
然而,漂亮的數據背后,以舊換新中標企業卻遭遇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命運。一種是風光無限者,主要是家電銷售企業,大凡在試點省市的家電賣場,都能看到他們打上家電以舊換新補貼的旗號,以博取消費者的眼球。也正是搭著以舊換新的順風車,家電廠商們大多能賺得盆滿缽盈。另外一種則是“背黑鍋”者,主要指的是以舊換新回收企業。期間,家電以舊換新回收企業頻頻被爆“偷梁換柱”,私下倒賣回收舊家電,形象大大受損。
其實,仔細分析下以舊換新的銷售和回收企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我們不難理解家電銷售企業為什么會如此風光。簡單說來,作為新家電的賣方,中標銷售企業多賣出一臺新電器就意味著多一份利潤;但對于回收企業則不同,特別是對于那些沒有中標銷售企業的回收單位,日子可能更不好過。
按照財政部、商務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的《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中標回收企業須按照合理價格收購消費者交售的舊家電,然后將回收的舊家電全部交售給指定的拆解處理企業,不允許擅自拆解處理舊家電,更不得弄虛作假或從事以舊充新等違法行為。按理說,盡管對于回收企業的條件苛刻,但順著這種思路,回收企業在交售舊家電的過程中應該還是有利潤可圖的,何必鋌而走險,最終導致深陷“偷梁換柱”的丑聞呢?
顯然,這個問題不會只是出在回收企業身上。廣東某家電回收企業相關負責人直指,由于省內中標的家電以舊換新回收企業接近30家,然而拆解企業就僅僅只有1家,回收企業遠遠供過于求。“回收了3個多月的廢舊家電,到目前真正被拆解企業所驗收接受的數量還不到回收總量的1/3,而剩余的廢舊家電只能暫時堆積在自家倉庫,等待拆解企業擇時驗收。”
如此看來,一邊是倉庫囤積的物流成本壓力,一邊是倒賣以舊換新舊家電的高利潤誘惑,在這種情況下,試點城市部分以舊換新回收企業選擇“逼上梁山”顯然也是無奈之舉。當然,筆者也不贊同這種做法,但如果繼續把回收企業卡得那么緊,“偷梁換柱”或許只是丑聞連續劇的開幕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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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別把家電“以舊換新”回收企業逼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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