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些企業隨意探測開發風能、太陽能資源問題,黑龍江省發布了《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規定企業探測開發風能及太陽能資源必須經氣象部門批準,且探測出來的資源屬國家所有。這是我國首個規范氣候資源利用的地方法規。(6月18日《京華時報》)
黑龍江頒布的這個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經過政府批準才能探測風能太陽能資源。雖然根據《行政許可法》,“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但該法同時規定“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于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在風能太陽能被大量浪費的當下,設定這樣的行政許可是否合理,顯然值得商榷。
而且,該條例進一步規定,即使是在政府批準之后探測,探測出來的風能太陽能資源也屬國家所有——說更直接點,其實就是屬地方政府所有。出錢出力去探測的企業,等于當了一次“活雷鋒”。這顯然與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完全相悖。規定“風能太陽能都屬國家”,對于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而言,無異是一種無形的阻礙。反觀國外,清潔能源開發利用都離不開政府部門的強力支持。比如德國,政府對清潔能源發電業者都有補助。事實上,企業自主開發清潔能源虧損風險很大,當有企業愿意探測利用清潔能源,不應首先想到所開發的是一項財源,去變相制止。這無疑是非常短視的。
推薦閱讀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7月1日起實施,電器電子產品從生產、銷售到回收、處理的良性循環機制將逐漸形成。但不少有資質的廢舊家電處理企業仍心存顧慮。因為家電回收量>>>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太陽能寧可浪費不鼓勵開發?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a/zhibo/20120619/69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