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問銀行:辦卡是必須要本人來嗎?銀行回答:辦卡必須本人來。如果不是本人的話,辦出卡來也是沒法用的。
銀行開戶資料顯示,記者購買的這張建行銀行卡的持卡人叫李賀慶。那么,這張卡究竟是不是李賀慶本人辦的?為什么又被販賣到了網上呢?帶著這些疑問,記者通過多方打探,電話找到了正在石家莊某學校就讀的李賀慶。
記者問李賀慶有沒有辦這張建行的卡,她回答說沒有,也不知道這個事情。
李賀慶的銀行卡究竟是如何被辦理,又是誰來辦理的,盡管我們已經努力去尋找答案,但由于李賀慶本人和校方并無配合意愿,使得目前答案仍然無處可尋。
缺乏保障的銀行卡
公安部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破獲的銀行卡犯罪案件達到了2萬多起。那么,究竟誰該來為銀行卡風險埋單呢?銀行是否盡到了保護公民存款安全的責任呢?
付軍告訴記者,類似王女士的案件,這兩年他代理了有十多起,僅有一個案件在4年后最終得到了銀行的全額賠償,能夠勝訴并不是儲戶找到了證據,只是在終審前夕,警方在辦理另外一起案子中碰巧抓到了復制銀行卡的罪犯,才得以為儲戶洗脫了嫌疑。
李賀慶“被辦銀行卡”的事件也不是個例,網絡上出售的銀行卡已經可以用批量計算,一旦在我們名下的銀行卡被不法分子用來洗黑錢、收取綁架勒索費,那顯然將我們置于危險境地,這個責任到底該由誰來負?是賣卡的不法分子?是套取我們個人信息的單位機構?還是這些掛著國家信用的國有銀行呢?
法學博士、律師高子程告訴記者,真正的銀行卡所有人如果對自己銀行卡被人利用犯罪的事情不知情,就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過道理雖然簡單,但如何證明自己真的與犯罪人沒有關系卻是一個難點。
銀行卡買賣在網上泛濫,說明了銀行對于銀行卡的辦理疏于監管。銀行卡復制案件越來越多,說明銀行沒有盡到保護儲戶存款安全的責任。事實上,當類似案件發生后,銀行總是想方設法推卸責任,另外在我國相關法律中,對持卡人與發卡銀行之間的責任認定并不明晰,以至于持卡的儲戶在被人盜刷盜取錢財之后,依然很難在司法上獲得有力的支持。而銀行卡產業也缺乏專門的監管部門,法律對銀行卡犯罪的量刑也并不嚴厲,導致了銀行卡犯罪叢生。
對于銀行卡犯罪,公安系統一直進行嚴厲打擊。去年1月,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為期10個月的 “天網—2011”打擊銀行卡犯罪專項行動�!疤炀W—2011”專項行動中,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銀行卡犯罪案件2.4萬起,同比增長16.4%,挽回經濟損失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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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哪個市場,有今天的第三方支付市場這樣的繁榮和潛力。2008年,第三方支付市場規模是2700多億元,2010年達1萬億元,2011年超過2.1萬億元。2011年5月18日央行頒發首批業務許可證以來,已有101家企業獲頒央行牌照,>>>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誰辦了你的銀行卡:“被辦卡”背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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