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趙婉姝
細心的市民會發現,近來長春街頭多了一些奇特的代步工具,有的外形酷似“風火輪”,沒有方向盤也沒有座椅;有的如同“升級版”的兒童滑板車……這些代步工具都有一個共同的賣點:“帶你來去自由,告別堵車。”
它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叫電動平衡車,又叫體感車、思維車、攝位車等,其運作原理主要是建立在被稱為“動態穩定”的基本原理上,利用車體內部的陀螺儀和加速度傳感器,來檢測車體姿態的變化,并利用伺服控制系統,精確地驅動電機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保持系統的平衡。電動平衡車采用站立式駕駛方式,通過身體重心或者操控桿控制車體運行。同時可以使用配件中的短把手,用小腿控制車體運動,解放雙手。
然而隨著電動平衡車越來越多地出現在馬路上,也引起眾多市民質疑:電動平衡車上路是否合法?是否會造成新的交通擁堵?駕駛者的安全誰來保障?
孩子眼中的“玩具”
大人眼中的代步工具
在南關區一小區內,記者見到一名小學生正瀟灑站在一臺單輪電動平衡車上飛馳,由于電動平衡車外形獨特,吸引了小區居民的目光。“我和媽媽去外地時,看到很多人都在騎這種平衡車。商場里、馬路上都有它的蹤影,于是我也買了一臺。”11歲的高珮璇告訴記者,這種車是通過不停扭動身體來保持平衡,靠身體的前傾和后仰來控制速度,最高時速18公里。而且它體積小,重量輕,攜帶方便。“沒有汽車快,但是比自行車快,主要是省時省力,是個很不錯的短途代步工具。我買它純屬玩,沒打算上馬路,小區內好幾個小伙伴也都在玩這種平衡車。”
記者發現,在車來車往的街道,也常見電動平衡車的身影。前幾天的一個中午,記者在桂林路和新民大街交會處的馬路上看見一位手拎外賣的小伙子正用雙輪平衡車送餐。小伙子等紅燈時,過往的市民紛紛向他咨詢。“不限行,不堵車,速度也夠快,還環保,有了它我就能多送幾份外賣。”小伙子說完,踏上了車在馬路上疾駛而去。看著他在車流中穿行,很多市民為他捏把汗。
姜先生在桂林路經營一家飾品店,家住在自由大路與亞泰大街交會處附近,每天開車上班都要飽受堵車之苦。“其實這段路不遠,可就是每天都堵車,一次我看到有個代駕送完客戶,騎這個回家,在馬路上來去自由,于是我也買了一個,別說真方便。”姜先生說。
價格不菲買者很多
無須手續輕松上路
記者隨后來到了某知名平衡車文化廣場店,看到店內擺放著10余款平衡車,有獨輪的,也有雙輪的,還有電動滑板車,它們搶眼的外形使不少市民駐足詢問。“我們店里的平衡車有多種類型,價格從900元至1萬元不等,充一次電可以跑20多公里,非常方便。簡單的5至10分鐘就能學會,難一點的半小時也能搞定。”一馮姓經理告訴記者,該品牌的平衡車屬全國知名品牌,在全國都有連鎖店,質量絕對可以放心。
“不同的產品,時速也不一樣,有的時速15公里,有的時速20公里,最高的時速達到30公里,像電動滑板車能達到時速25公里。”馮經理告訴記者,平衡車因輕巧方便而受青睞,買的人很多。現在正值暑期,前來購買的學生很多,有些款都賣斷貨了。
“這個平衡車是否需要手續才能上路?”記者疑惑地問道。“這個你絕對可以放心,它不需要任何的手續就能輕松上路,因為國家和地方都沒有出臺相關的規定。我多次騎它出行碰到交警,交警都沒管我,所以你絕對可以大膽放心地上路。”馮經理信心十足地說。
記者上淘寶進行了查詢,看到有上百家店鋪都在銷售電動平衡車。記者在一家網店內的注意事項一欄看到:“請不要過度加速或者減速,獨輪電動車有一定的自平衡范圍,身體請不要過度前傾或者后仰,以免超出自平衡范圍而造成摔傷。”記者以買家的身份咨詢了幾家店鋪,賣家都表示買此車不需要任何手續。
事故頻發安全無保障
能否上路讓人很疑惑
“這個車是解決了出行難的問題,但是它的安全性很令人擔憂。”市民張女士告訴記者,她經常看到有人騎這種平衡車,原本也打算給兒子買一個,后來一次偶遇,令她打消了這個念頭。“當時一個男孩正在路上騎單輪平衡車,沒想到一只小狗突然跑了出來,男孩反應不及摔了一個大跟頭。”張女士說,由于代步車是靠身體來控制,所以駕駛者的應急反應和靈活度是決定駕駛安全的一個重要前提條件,“這個車沒有完善的安全防護裝置,上路實在令人擔憂。”
“我觀察發現,電動平衡車并無反光鏡,轉彎很容易與他人發生碰撞,而單輪的則更需要靠人的身體平衡操控方向。一旦駕駛電動平衡車上路,駕駛人注意力須高度集中,否則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市民韓先生也對電動平衡車的安全發出了質疑。
記者隨后在網上查到,近年來由電動平衡車引起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2015年3月,上海一人駕駛平衡車被一輛小客車撞擊身亡;今年2月份,廣州曲先生使用平衡車時,車輛突然斷電,他當場“飛出”數米遠,造成身體多處骨折;今年3月,北京一騎友騎著平衡車在一商場不幸撞上店面的玻璃門;同日,另一名騎友在騎行途中,平衡車不知何故突然停止前行,導致駕駛者前傾摔地,膝蓋、手指、胳膊肘等著地受傷。
道路交通安全法未規定
一些城市禁止該車上路
記者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電動平衡車并不屬于機動車范疇,而在“非機動車”定義中,電動平衡車也沒有被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里邊也沒有明確電動平衡車的歸屬范疇。
記者了解到,目前一些城市禁止電動平衡車上路。上海市出臺了《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定電動平衡車不具有路權,不得上道路行駛:在機動車道上使用的,按上限處罰款50元;在非機動車道和在人行道上使用的,處罰款20元。北京交管部門已經開始嚴查雙輪和單輪電動平衡車,并且將電動滑板等類似工具,也列入禁止上路的范圍,不服從規定,將被給予警告,要求糾正。武漢市規定,自2014年12月20日起,三環以內以及兩個經濟開發區的道路上,全天都禁止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等7類非機動車行駛,否則將被處以最高50元的罰款。
出事難以界定責任
人們呼吁加強管理
面對越來越多的電動平衡車上路,人們也呼吁出臺規定,明確定性,限定行駛范圍,加強管理的同時,也可保障電動平衡車的使用者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
記者在街頭采訪了幾位市民,他們紛紛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平衡車雖然解決了堵車之苦,但是隨著它的上路一些隱患也相應而出。由于沒有相應的管理辦法,它可以隨意在馬路上行駛,交通規則對它來說就是形同虛設。它可以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搶車道,也可以在人行步道上和行人搶道,一旦發生事故,怎么界定?”“這種平衡車到底有沒有路權,上路對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到底有沒有傷害?如果不可以上路,應該明確規定它的使用地點,限制行駛速度。如果可以上路,是不是應該先明確它的責任主體,然后出臺法規限制速度和權限。希望長春交警部門能借鑒其他城市,盡快出臺一個相應的管理辦法。”也有市民建議,應加強騎行者的安全教育,規定電動平衡車騎行者,必須佩戴相應的安全護具,保證自己的安全。
“在交通法規里,責任主體只有: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三種,但目前看,電動平衡車均不屬于以上三種。只有先界定電動平衡車屬于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才能按照相關標準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吉林中證律師事務所馬遇伯律師告訴記者,他個人認為,電動平衡車的速度并不是非常快,加上不是危險的交通工具,從這兩個方面考慮,發生交通事故時,他覺得還是應該按照非機動車標準來認定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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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電動平衡車上路 安全誰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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