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武漢開出首張個人網店稅單,向當地一家淘寶店征收430余萬元稅款。報道稱該稅單為國內首例,事實可能并不一定準確。北京等地的稅務部門也早已打起了對網店征稅的主意。網店到底該不該交稅?這一曾經的熱門的話題再次引發了公眾的熱議。
筆者以為,當前對網店開征營業稅等稅收的條件完全不具備,暫時以不開征為宜。
首先,以目前的技術條件來看,征稅的成本過高,稅收收入可能難以抵消征稅成本。網店存在虛擬性強,開店地址并不明確等問題。在我國稅收監管手段相對滯后的情況下,測算、執行這筆稅收的難度都非常大。如此一來,極有可能造成網店征稅徒增執法和社會運行成本,而起不到籌集財政收入的作用,甚至還會帶來不同地方稅務部門之間的沖突。
正如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曝出的那樣,北京市前些年在征收農業稅方面,每年實際稅收只有8000多萬元,而征稅的直接成本就達到6000多萬元。因此,稅務部門在對網店開征稅收時,必須仔細算一筆成本收益賬。相關部門只有在進行認真的可行性論證的基礎上,才能開征相關稅收。
其次,對網店征稅的困難還會造成執法不公,影響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一致性。目前武漢市對網店征稅僅對一定規模以上的才開征,規模以下的并不征稅,以規模作為交稅與否的標準,本身就有失公允。而對一定規模以上的網店征稅的過程中,難免會有大量的落網之魚。即便是進入稅收部門監管視野內的網店,對偷稅漏稅行為的強制執行也難以落實。這樣無疑會破壞法律的嚴肅性、影響政府威信,也會擾亂原本相對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最后,更重要的是電子商務的發展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意義十分重大,實行免稅政策有利于其健康成長。從其作用來看,第一,電子商務解決了大量人口的就業,激發了年輕人的創業熱情、促進了服務業發展。第二,電子商務是拉動我國消費的一個重要抓手,對拉動內需、促進經濟轉型作用明顯。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網絡購物市場交易規模達4980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2%。第三,電子商務在很大程度上正重構著我國傳統的流通環節。電子商務削減了流通領域中大量不必要的環節和成本,對商業中許多潛規則形成了巨大沖擊,給消費者帶來了大量物美價廉的商品。
特別是在當前我國通脹高企、流通環節問題重重的背景下,大力鼓勵和支持電子商務的發展,對抑制通脹,降低居民消費成本作用十分突出。因此,對網店征稅的舉措,相關部門和地方政策還要以大局為重,三思而后行。單純以追求財政收入增加為目的,貿然對網店征稅,恐怕難以取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中央有關部門也不妨明確相關政策,統一規劃全國電子商務方面的稅收管理。這樣既避免了地方政府擅自征稅,也保證了全國政令的統一和市場競爭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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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網店該不該交稅話題引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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