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為確保明年實現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4%的目標,國務院日前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意見,要求拓寬經費來源渠道,多方籌集財政性教育經費,全面開征地方教育附加,同時,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比例計提教育資金。從明年起,按照土地出讓收益的10%計提教育資金。
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公共財政教育投入約14200億元,而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為397983億元。這意味著,前者占后者的比例只有3.57%,距離4%的目標還差0.43個百分點。而且,如果我國GDP增速維持在10%左右,再考慮到通脹因素,那么到2012年,我國GDP極有可能突破50萬億元,而50萬億元的4%,便是2萬億元。這也就是說,屆時若要實現4%的目標,財政教育投入還須由目前的14200億元,再增加6000億元左右。
這種背景下,《意見》提出要“拓寬經費來源渠道”,無疑具有很大的現實合理性和必要性。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新增的來源渠道雖然有助于增加教育經費,但也有風險和副作用。
比如,“全面開征地方教育附加”,就有可能增加納稅人的負擔;而“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比例計提教育資金”,同樣也可能助推地價、增加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程度;更不用說從長遠來看,“土地財政”也并不是一種可持續的常態財政制度。將作為“百年大計”的教育投入依托于不可持續的“土地財政”,顯然不可靠。
因此,為了盡量降低和規避這種風險和副作用,同時也為了更好地實現4%的教育經費目標,筆者以為,需要做好“開源”,也就是“拓寬經費來源渠道”這篇文章,即在現有的財政收入中通過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節省裁減其他方面的財政支出,來實現教育經費的增加。
比如,節省公共財政用于包括“三公”在內的行政經費的支出。在這方面,事實上目前我國還是有很大潛力可挖的;再如,加大同屬于公共預算范疇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即國企利潤分紅的比例,也不失為一個增加教育經費投入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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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確保明年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4% 要求拓寬經費來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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