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競爭對手富士康連番挑起訴訟糾紛,最終還是難阻比亞迪(1211.HK)手機業務分拆上市的步伐。
日前,消息人士透露,比亞迪于今年6月14日成立的比亞迪電子(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比亞迪電子”)已經正式通過香港聯交所的聆訊,即將進入上市前的實質性操作階段。比亞迪電子上市的保薦人為瑞銀,融資規模為8億~10億美元。 不過,比亞迪方面媒體負責人對手機業務分拆上市的具體事宜仍然三緘其口,僅表示一切以公告為主。比亞迪11月22日發出公告稱,11月30日,公司將恢復召開有關分拆建議的臨時股東大會。消息人士指出,如果股東大會上分拆建議得到通過的話,比亞迪電子最快將會在下月中旬登陸香港股市。 事實上,最早在今年3月,就有關分拆上市意見向香港聯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請,聲稱將其旗下從事手機模塊及組件制造以及組裝服務業務的比亞迪電子分拆上市,但由于受到競爭對手富士康以盜用商業機密為由的訴訟,使比亞迪未能按照規定在6個月提交上市文件。 “其實公司一直在為手機業務分拆上市作準備。”比亞迪新聞發言人王建鈞說。 根據比亞迪之前的財報顯示,比亞迪手機業務業績增長迅猛。9月4日,比亞迪公布2007年半年財報顯示,由于比亞迪手機部件及汽車業務規模擴張產生的規模效應,截至6月底,比亞迪盈利達6.41億元,較去年同期的4.37億元升47%,營業額86.22億元,同比增長超過52%,而手機業務在公司收入方面已呈現出和電池、汽車業務“三足鼎立”的態勢。 比亞迪還表示,將手機業務分拆上市有利于其“活動”空間的拓展。此外,在手機業務分拆上市后的2至3年內,比亞迪還計劃再分拆其汽車業務上市。 此前比亞迪還在公告中稱,此次分拆上市的業務包括制造手機部件及模塊、提供印刷電路板組裝服務以及提供組裝服務等業務。比亞迪計劃上市集資所得約35%用作擴充手機部件及模塊業務,約30%用作擴充生產塑料金屬零部件所用模具的設計及制造產能,約15%用于擴充金屬零部件設計及制造產能,約10%用作償還銀行借貸,余下則用作一般企業用途。比亞迪預期分拆后所持零部件業務股權將降至67.35%。 “富士康的訴訟不會對比亞迪手機業務分拆上市產生太大的影響。”水清木華分析師沈子信表示,由于官司沒有涉及到知識產權等影響公司運營的關鍵問題,對比亞迪手機業務的產品生產研發以及市場業績都不會造成太大影響,因此,很難阻止比亞迪手機業務分拆上市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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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比亞迪:手機業務即將在港分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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