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在家待業的龐某婚后來京闖蕩,因手頭拮據,便冒充名校海歸外籍華人,通過網聊的形式,以談戀愛為名從多名女子處騙取錢財,短短四年內騙得86萬元。近日,房山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長相帥氣的“80后”龐某大學畢業后回到老家,在父母安排下結了婚,婚后不久便離開妻子來京闖蕩。然而因找工作不如意,手頭拮據的龐某于是想到利用自己出眾的外貌騙取錢財。
2007年8月,龐某通過QQ聊天認識了衛女士。龐某自稱陳某某,并聲稱自己小時候父母因化工廠爆炸去世,由奶奶撫養長大,至今未婚。他還自稱是復旦大學畢業,在國外留學,目前是瑞士籍華人,在北京金融街的外資銀行工作等等。在網上聊天和見面過程中,龐某對衛女士大獻殷勤,一副熱烈追求的樣子,而衛女士很快就對這個帥氣小伙傾心不已。兩人似乎“默契”地確定了戀愛關系。
2009年5月,龐某給衛女士發信息稱,有一批貨在上海港口需要交關稅,向衛女士借2.5萬元,并提供了自己的建設銀行卡號。衛女士當時并沒有那么多錢,只匯過來8000元。第二天,龐某又聯系衛女士幫忙找錢,衛女士當時有點警惕了,怕被騙就回絕了。之后,衛女士曾多次催龐某還錢,龐某總是推托,沒過多久衛女士就再也聯系不上龐某了。
2008年至2011年10月,龐某用同樣的方法,先后從6名女子處騙得86萬元。2011年10月2日,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案發后,龐某向公安機關坦白了自己的作案經過,龐某的家屬也主動退賠部分贓款,希望得到被害人諒解,減輕龐某的刑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公民私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龐某有坦白情節,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且其家屬能退賠部分贓款,可酌予從輕處罰。法院最終以詐騙罪,判處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同時繼續追繳龐某犯罪所得贓款發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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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屌絲男網絡變身“高富帥” 4年騙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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